大笑,笑得湖面上的冰碴都在颤。
——
权属核查的论证会,定在总院小礼堂。
那天来了不少人:院领导、法务、几位资深专家,还有两位不请自来的客人——商敬亭没来,来的是他的代理人,一个姓文的律师,金丝眼镜,公文包锃亮。
会开到一半,院方的调子已经很明白了:林衍之的工艺“源于院在职期间的科研积累”,权属“理应归院”,院方“可以考虑给予发明人适当奖励”。
姓文的律师在旁边补刀,慢条斯理:“另外提醒院方一句,香港宏业贸易行已经向本院表达了合作意向,愿出资三百万买断该项技术——前提是,权属清晰。”
会场里响起一片低低的议论。三百万,九一年,对一个吃财政饭的院所,是天文数字。
轮到林衍之发言。
老人今天换了身干净的中山装,慢慢走上台,把一个樟木箱子的钥匙,放在讲台上。
“我讲三件事。”
“第一件,六七年,我的课题下马。”他从怀里掏出一份发黄的文件,展开,举起来,“这是院里当年的正式通知——该课题国内无应用对象,予以撤销。白纸黑字,院里的章。同志们,一项被单位正式判了死刑的课题,二十五年后,它的职务成果,归谁?”
礼堂里,针落可闻。
“第二件。”老人把十三本工作日记,一本一本,在讲台上摞起来,摞成一堵小墙,“退休五年,十三本日记。哪一天推翻了第几级,哪一页用了谁家的药剂、谁家的设备,全在里头。院里要是能说出一分钱的物证,我林衍之今天就把这套工艺拱手相让。”
“第三件——”
老人忽然停了,转身看向台下那位文律师,声音不高,却字字砸地:
“香港宏业,出三百万买我的技术。我这个卖了一辈子没人要的东西,忽然值三百万了——文律师,我斗胆问一句,宏业的老板,怎么知道我的试验刚刚成功?”
“北京城里,知道我烧杯里那点东西的,不超过十个人。”
“您回去告诉您的委托人——”老人的手指着礼堂门口,“我的技术,卖给国家,一分钱不要,卖给朋友,一块钱就行,卖给他——”
“三百万,不行。三千万,不行。”
“他出金山,我林衍之,不卖。”
——
论证会不了了之。院方当场没有结论,散会的时候,院领导握着林衍之的手,连说了三个“从长计议”。
明眼人都知道,“从长计议”的意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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