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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3章 户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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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府官吏的设置和州县官吏的设置让李烨身边的人都大感失望,官员的人数还不到三十人,大部分都是所谓的国家公务员,这不是以前的小吏吗?这样的职务还是人打心里瞧不起,没有多少人愿意进入这样的位子。

    和李烨周围人的失落和沮丧想比,公务员在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就高的多,大批从学校中毕业的学生,通过考试加入了公务员的行列,毕竟公务员也有上升的通道。

    就算那些逃难到辽东半岛来的大唐举子,也不可能直接为官,也是要进入公务员的行列进行锻炼,最后还是要参加内部的考试,才能从一个小公务员晋升到上层官员的行列。

    在一个县里,只有县令、县丞和县尉才是官,其他的都是小吏,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官和吏之间的巨大差别,但是这种差别在辽东半岛却不存在,虽然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这点的存在,但是李烨的宣传在底层百姓心里已经打下了烙印,小吏也是官,是最小的小官,和官没有任何区别,而且小吏是长期的,官却不可能是长期的。

    官员的选举制度还在完善之中,现在不可能进行官员的选举,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户籍制度还没有完善,现在辽东半岛百姓的流动‘性’、变动‘性’太大,根本没有办法来统计当地人口的数量,没有办法进行选举。

    随着夷洲的开发,迁移到辽东半岛的流民也越来越少,大规模的迁移已经不可能发生,到了开始完善辽东半岛户籍制度的时候了。

    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中国的户籍制度始于周朝,至秦代初具规模。此后,经过三国至南北朝的整顿,到隋唐时期日趋完备和周密。从商代的“登人”到汉代的“编户齐民”,再到宋代的“保甲制”,展现了中国户籍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户籍制度的发达。

    古代历代政fǔ用以稽查户口、征收赋税、调派徭役、维护统治秩序的制度。户籍是登记、管理人户的册籍,亦称籍帐。

    户籍起源很早。‘春’秋时发展为书社制度,二十五家为社,“社之户口书于版图”,版即户籍。战国时,强国“少料其民”,并实行上计制度,地方长官每年要将境内户口登记状况和赋税收入预算呈报国君。秦国商鞅变法后,严格户籍管理,又将之与军事编组相结合,五家为保,十家为连,行“什伍连坐法”。

    秦统一后,使黔首自实田,遂系田亩于户籍。汉代定户律,各地八月“案户比民”,将各户占有的土地及其他财产记入户口登记册内,作为征收人口税和分派兵役、力役的依据。户籍这时是人口、土地、赋役三种册籍的合一。汉户籍三年一造,谓之“大比”,并三年上计一次;每年征赋前的校核谓之“小案比”,属经常‘性’登记统计。

    唐代也是三年一造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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