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后,周三傍晚,贺知舟下了白班回到出租屋,打开加密邮箱。
陈志远的邮件在收件箱最顶端,标题只有三个字:报告到。
附件是一份PDF,十七页,抬头印着法兰克福法庭科学研究所的徽标,签署人是KlaUS RiChter教授。
贺知舟点开文件,直接翻到第十四页的结论部分。
德文原文下面附着陈志远标注的中文翻译。
经对送检的争议笔迹样本与已知样本进行系统性比对分析,在笔画形态、运笔节奏、笔压分布、字间距规律、连笔习惯、字母倾斜角度、起收笔特征、转折弧度、笔画比例关系、整体布局、签名速度痕迹及书写熟练度等十二项特征指标上进行逐一比照,结论如下。
争议样本(术中用药记录AnaSChmidt签名栏笔迹)与已知样本(MarCUSWeber书写笔迹)在上述十二项特征中呈现高度一致性,综合判定为同一人书写的概率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贺知舟把这段结论看了两遍。
超过百分之九十五。
在德国司法鉴定的标准里,这个概率等级的措辞是极有可能为同一人书写,属于可以在法庭上直接作为定案依据的最高等级结论。
他关掉PDF,拨了陈志远的电话。
接通后背景很安静,应该是在办公室。
“看到了?”陈志远的声音沉稳。
“看到了,十二项全部高度吻合。”
“KlaUS教授给我打过电话,他说这是他做过的最清晰的案例之一,争议样本和已知样本之间的一致性非常显著,没有任何模棱两可的灰色地带。”
贺知舟靠在椅子上,把手机换到另一只耳朵。
“证据链现在是什么状态。”
陈志远翻动文件的声音从听筒里传过来。
“第一,夏里特提供的术中用药记录原件扫描,证明那笔追加肝素的医嘱确实存在,签名栏写着AnaSChmidt。”
“第二,KlaUS教授的笔迹鉴定报告,证明那个签名不是Anna本人写的,而是MarCUS写的。”
“第三,Anna本人的证词,她从未在术中接到过追加抗凝的口头医嘱,也从未在那张记录上签过字。”
“第四,术后调查报告中的时间戳异常,那笔医嘱的录入时间比手术结束时间晚了四十七分钟,存在事后补录的可能。”
“第五,MarCUS作为当日代理主任签署了术后所有文件的最终确认,包括那份用药记录。”
陈志远停了一下。
“五条证据,形成完整闭环。”
贺知舟没有立刻接话,窗外有辆车按了一声喇叭,声音穿过玻璃传进来闷的。
“下一步怎么走。”
“两条路。”陈志远的语速稍微慢了一点,带着律师陈述方案时特有的节奏。
“第一条,向柏林检察院提起刑事控告,罪名是伪造医疗文件和危害患者安全。”
“德国刑法第267条,文书伪造罪,最高五年监禁。”
“如果检察院立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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