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缺棉裤;村东头通了电,你妈把电灯拉到了堂屋,比煤油亮;勿念。
信封里没有夹钱。他知道,是母亲想夹,父亲不让——儿子在外面挣钱了,家里不能再给他添一分钱的口实。他把信读了三遍,折好,夹进账本,就夹在写着“四千二百“的那一页。
十二月八号,他又跑了一趟临江。这一趟,是他十一趟里挣得最少的一趟——市面上的价被他起的头抬到了八一折,他只收进面值七千块,付出五千六百七十,上海出手六千八百块五毛,刨去车饭钱,净落一千零八十五块五。
利薄了,路窄了,跟在他测算里一分不差。
回程的夜车上,他靠着车窗,把账本摊在膝盖上。车厢昏黄,对面的工人啃着烧鸡,酒气熏人。他写下十二月的累计——一万二千五百零九块一毛五——然后笔尖悬着,停了很久。
窗外黑黢黢的原野上,偶尔闪过一两点灯火。他忽然想起一个多月前的一件小事:有一晚他从储蓄所门口收完券回学校,走到半路,觉得身后有人。他拐进一家国营饭店,在亮堂堂的大堂里坐了一刻钟,喝了一碗汤。再出来,那个人没了。
也许是错觉。也许不是。
他把现金的习惯改了。原来两千块缝在棉毛裤腰里,如今拆成三处:贴身一处,鞋垫底下一处,账本夹层里压着两张五十的——那是“丢得起的钱“,真有人下手,第一处给出去,还有两处能保他回到家。夜里上车,他不坐靠窗,专挑离列车员室近的过道座,行李搁在上铺,绳子在手腕上绕一圈。这些事前世用不着他操心——前世走到哪儿,自然有人把一切安排好;如今没人给他安排,他就自己给自己当警卫员。
前世在台上,他听过一句牢骚话,是位老公安说的:钱这东西,放在明处是数字,放在暗处是祸。那时他点头,如今他懂了——账本上的一万二千五百块,是数字;棉毛裤腰里的那一沓,是祸。让数字归数字,让祸离身子越远越好,这是他给自己上的第一堂课,比政治经济学要紧。
他在账本上添了一行小字,字很小,像写给自己的:
钱一过万,就不是钱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