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体里,看着他气息越来越弱,嘴唇还在动。我凑过去听,听见的不是“喜欢”,也不是“不等了”。
他说的是:“德明……替我……看看……春天……”
他没说完就走了。眼睛还睁着,望着天边的云。
我帮他合上了眼,把徽章塞进怀里,把日记藏进袖口。然后我活了下来,替他看了七十三年的春天。
七十三年来,每到春天,霖市的花开了,我就觉得他在问我:“德明,今年的花,白吗?”
我没法回答。因为我不知道他娘还在不在,不知道那个巷口的姑娘还在不在。直到我看见那篇报道,看见“念宁”这两个字。
那一刻,我知道,我得去一趟。不是还徽章,是还债。还我欠他七十三年的那句回话。
见到沈念的那天,她比我想象的要安静。不是那种死气沉沉的安静,是一种……守得住时间的安静。我把徽章给她,把日记给她,把照片给她。我看着她掉眼泪,看着她攥紧拳头。我心里那块压了几十年的石头,终于松动了。
后来,她问我北城墙在哪里。我说就是现在那片商业街。她非要陪我去。
站在车水马龙的街头,我敬了个礼。我对着空气说:“宁哥,徽章带回来了。任务完成了。”
其实我没说完。
我还想说:“宁哥,那个姑娘还在。她记得你。她开了一辈子的花店,就为了等你。你没看够的春天,她替你看了;你没送出的花,她替你养着。你这辈子,不亏。”
那天回来,我下了决心。我要把最后那几页日记寄给她。不是我狠心,是宁哥说得对——“太轻了配不上她”。那些关于疼痛、关于恐惧、关于舍不得的话,不该脏了她的耳朵。她该记住的,是他想买花时的局促,是他觉得她笑起来好看的瞬间。
至于那些沉重的,我来扛。
信寄出去之后,我心里空落落的,但也踏实了。我坐在阳台上,晒着太阳,觉得困意一阵阵袭来。
恍惚间,我好像看见宁哥就站在阳台下面。他还是十九岁的样子,穿着那身不合身的军装,冲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德明,走吧。别看了。春天……挺好的。”
我点点头,冲他招了招手。
“走。咱回家。”
风从阳台吹进来,带着楼下桂花树的香气。我闭上眼,手里紧紧攥着那枚早已锈迹斑斑的037号徽章。
宁哥,这次换我带你回家了。
不用急,我们慢慢走。
路上有花,有云,还有那个在巷口等了我们一百年的姑娘。
——赵德明绝笔
(写于寄出信件当晚,搁笔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