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张月,还是张星!」五个观点,立意核心却指向同一条线索。
也就是. ..,
被告人张月身份存疑!
话落的刹那。
听审席众人譁然一片,有一种身体一震,头皮发麻的感觉。
「身份有问题!?」
「没办法证明身份是什麽意思?自己不知道自己是谁!?」
「你别说 .还真有可能,两个人长得相似,父母死的早,两岁还是三岁的时候就死了,身份认同意识还未定形。」
「之後,由民政局指定监护人进行监护,但. ..有时候哪怕是父母都会认错人,更别提一个丝毫不负责任的指定监护人了,对方可能会随口称呼!」
「提出疑间..疑问有了,可能性是客观存在的!」
「而第四条,第五条,又是在客观陈述,无法证实.. .」
听审席浮现出骚动,众人逐渐燥热起来,声音也是越来越大。
他们不算懂法。
却也知道,无法被证实年龄的情况下,会出现什麽。
刚才徐德说过。
依据《未成年保护法》,第四条第一款...
疑罪从无。
疑证从有!
有利的问题客观存在,那麽,就要依照未成年的身份,进行疑证从有!
而公诉方的指控. ..所有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所谓的「主观』,都得抹除掉!
所以..
「未...未成年?」
听审席中,张苗苗错愕,脑海中好似有一颗核弹爆炸,忍不住惊呼开口。
一侧的吴姐眼角一抽,眼神惊为天人。
「不止。」
「别忘了还有精神病!」
精神病+未成年?甚至疑证从有的情况下,还得添一个自卫!
张苗苗瞪大眼,看着审判区,身心俱震,听审席其余人也是如此。
审判区中。
「综上所述。」
「依据《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第1款。」
被告席中。
一连串话将全场干沉默的徐德,此刻也是深吸一口气,微微顿住。
旋即。
他看向审判,颔首道:
「我方认为,被告人张月,应当以未成年妹妹,张星的身份受审!」
说着。
徐德又顿了顿,补充道:
「同理。」
「妹妹张星,身份也不能确认,所以,要继续保留未成年身份。」
姐姐张月不是姐姐,是没成年的妹妹。
妹妹张星不是妹妹,但同时也是没成年的妹妹。
虽然听着有点绕,但逻辑很直白。
本质便是。
姐妹两人,实际上只要有一个人确认身份,那自然能作证另一个,双方都能确认。
而相应的。
其中一人确认不了,另一人自然也无法肯定身份。
所以. ..两人都要保守审理。
「也就是。」
「审理被告人「张月』,依照法例,要以未成年身份对待。」
「但这不代表张星就是成年人!」
「本案,在以未成年人审理张月的情况下,依旧要从刘国富,试图强奸未成年妹妹张星的角度审理,不得削减对方对我方当事人造成的心理压力!」
徐德再次开口,补充了一点。
什I... ...我是我妹妹的妹妹?我妹妹是我的姐姐,我又是我姐姐的姐姐?
话落。
听审席众人脸上早已挂上震惊与错愕。
有些笨一点的,此时脸色已然红润,挠着头半晌愣是没想明白。
审判上。
三个法官愣了又愣。
他们三个虽然早有预料,但眼下,徐德这般给他们理清逻辑. .多少还是令人满脑袋问号。三人嘴唇微微蠕动,半晌,一个字也没吐出。
公诉席。
三个检察官面露咂舌,脸上满是无奈。
检察官确实猛。
但对上未成年,检察官也不够看的。
後世无数闹得沸沸扬扬的案子,检察官都左右不了被告人被判罚的结局,这就是未成年的重量。两把刀子?
别说两把了。
没有铁证,上飞机前,对方被在包里检测出三把,四把刀也没用!
「异议!异议!异议!!!」
就在众人沉默,思索之际。
一道有些急切的声音,在耳旁浮现。
审判,三个法官扭头看去,便见代理人,此刻正满脸焦灼,不断的开口表达自身意见。
「审判长,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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