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我方有明确理由,怀疑本案被告人张月,存在未成年这一可能性!」
被告席上。
徐德开口吐出,话落的刹那。
现场众人微微错愕。
被告人张月. ..没成年!?
别说听审席了。
就是被告人,张月本人呢!
此时,被告人席位,坐在椅子上的张月,听着耳旁的声音,她脸上流露出迷茫的神情。
谁未成年?
她?自己是未成年吗?不对,警察不是说自己成年了吗. ...
代理人席位。
「哢哢!」
民事诉讼代理人范贺,此刻坐在席位上,看着徐德脸色紧绷,双手攥的指骨发白,发出「哢哢』的清脆他咬着牙,内心窝火,那双眸子死死盯着对方。
审判。
审判长孟俊峰微微一顿,旋即开口道:
「被告方请表述。」
「你方所说,是否存在客观依据?」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客观依据?
被告席中。
徐德脑海中微微整理思路,旋即只见他深吸一口气,不急不缓的声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审判长,就本案而言. . .」
「我方有五条依据,可怀疑被告人张月,其年龄存在事实性的争议!」
「1,司法上的年龄判断有问题,程序中存在问题。」
他微微一顿,旋即开口道:
「根据我方调查显示,在2003年,2月18号,抓捕被告人张月後。」
「警方没有任何客观证据,是指明被告人,是张月张星姐妹中的姐姐张月,警方是根据「惯性思维』,以及被告人张月. ..暂且称之为张月。」
「也就是,张月主观声称自己是姐姐,所以才认定对方是已成年的姐姐!」
「但-..」
说着,徐德顿了顿。
接着又开口道:
「这不对!」
「第2。」
「【也就是信息均由被告方主观所说,缺乏依据!】」
「警方从未怀疑过被告方主观透露的身份信息,万一是替罪呢?万一是妹妹不想让自己身份有污点。」「所以,这个未成年人,以成年人的身份替罪呢?」
话落的刹那。
第一法庭众人眼角一跳,脸上流露出愕然。
就连代理人席位,忍了三天的范贺,此刻也是忍不下去了。
「未成年人,主动以成年人的身份替罪?」
从来都是成年人以未成年身份替罪。
又或是正常人用精神病法例开脱。
他们还是头一次听到,有未成年人,闲着没事以成年人的身份受审!
闲着没事吗?
觉得自己被判的太少不够刺激!?
范贺攥紧拳头,怒道:
「被告方,你要不要听听你自己在说什麽!?」
「代理人,请不要打断我方表述!」
徐德立马开口,出声嗬斥对方,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首先,如果你方觉得我说的可能不存在,请拿出证据进行质证。」
「如果没有,就不要打断秩序,否则,我方有权对你申请逐出法庭!」
范贺闻言,心头一怒,却是半句反驳的话也想不出来。
徐德则没有理会他。
而是再次将证据拿在手里,继续念道:
「其次,是第3,「客观条件下的分析』。」
「审判长,根据警方所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明确看出。」
「被告父母死的早,早年间民政局指定的监护人卷款逃跑,犯下遗弃罪+侵占罪,导致张月张星流浪。」「流浪期间,两人一个4岁,一个3岁。」
「从此可以看出,指定的监护人极其不负责任,并且,父母死的早以及两人长相近乎相同,指定的监护人难以区分。」
「极有可能,会导致身份认同问题出现逻辑错误!」
双胞胎,是个很容易认错人的亲人。
说实话,别说是邻里和朋友了。
就算是父母本人,时常认错孩子也是常有的事,更别提不负责任的指定监护人了。
最关键的是. ..
「第4。」
「经过我方调查,不存在任何客观证据可以区分身份!」
「包括不限定於,出生本地的卫健局、疾控中心、民政局等,都不存在,可以用客观证据进行分辨的证据!」
「以及,第5。」
「哪怕是当年看着二人出生的邻里,此刻也无法分清被告人,真实身份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