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实中。
司法会如何判断,一个人犯罪时,是否为故意杀人?
首先,警方他们,会将案子分为激情杀人和谋杀,前者不一定是故意杀人,而後者..一定是!谋杀是什麽?就是谋划杀人!
其中,足以一锤定音的便是..凶器!
如果说,案犯的凶器是提前拿好,且距离案发时间不久,那基本能判定,这起案件属於故意杀人。就本案而言. .
「被告人张月,存在明确的持刀谋杀嫌疑!」
「所谓的反抗,又或是强奸,甚至是自卫均不存在。」
「从凶器角度来看,她从一开始便想好,要如何对待当事人刘国富!!!」
范贺朗声开口,声音传遍整个第一法庭。
法庭内很空荡。
他的声音撞倒墙壁返回,回音在众人耳旁浮现。
这.
众人皱起眉来,陷入思索。
公诉席上。
三个检察官此时也是微微颔首,检察官刘希低声道:
「凶器这一点确实很难洗清,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当大一部分因素是因为区凶器. . . .」检察官王安也点点头。
「是这样,要是刀具是现场挣紮时随手拿到的. . ...」
「那案件会有很缓和的余地。」
邓世杰没开口,只是坐在原地,默默看着众人。
正如两人所说。
凶器是张大带到现场的。
一个人,提前12小时准备刀子,又在淩晨三点主动走到医院,随後淩晨四点,用准备的刀捅刺对方17刀,险些丧命. ...
简洁来看,这就是很明确的故意杀人!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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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审判长孟俊峰沉默,眉头紧蹙。
思索片刻後,他扭头,再次看向被告席。
「被告方,代理人所说. . ..」
代理人席位。
听着审判的例行询问,范贺微微抿了口茶水,脸上流露出志在必得的微笑。
他的能力很强. . .能在海城卷到这个地步,自然不是一般人,他有信心,这个辩点没人能反驳。只是.....
审判长孟俊峰:「你方是否认同?」
话落的刹那。
两个字瞬间响起。
「异议!!!」
「我方有很明确的异议!!!」
被告席。
近乎是在法官声音结束的刹那,反对的声音立马传来。
这下。
代理人席位,公诉席,甚至是旁听席,所有人微微一愣。
明确的...异议!?
凶器提前12个小时藏匿,随後用其捅伤,存在明确矛盾,自身也有动机的刘国富身上....这怎麽想也洗不掉嫌疑吧!
就在众人皱眉,屏息凝神,等待徐德给出答案的时候。
便见,他微微张开嘴,下一秒...
「审判长,就本案而言. ..」
「案件。」
「没有凶器!」
没. ...没有凶器?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第一法庭,近千人大脑齐齐卡壳,所有人看着徐德愣在原地,竟短时间想不通这句话的含义。徐德却没停下。
他继续道:
「首先,器械与器械之间的性质不同。」
「有些器械,随身携带式为了杀人而用,而有些器械. ..则是为了自保!」
什麽才是凶器?
众所周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才算是凶器。
但凶器本质就是器械,难道有没有想过..什麽器械,才会在司法中,被第一时间认定为凶器?毕竞。
一根小学学习用的圆规,与一把西瓜刀,都很锋利。
但,为什麽西瓜刀会成为管制工具?而圆规会开放购买?分明都能轻易杀死人。
如果代入这个思维。
你就会发现,好像在杀人领域中,只要你想,那所使用的器械就没什麽区别,但徐德要说的是. ..…有区别!
「我方委托人,被告人张月在案发前夕,并非谋杀,案件器械,也并非为了杀人而带.. . .」「这把刀的真实定位是..」
徐德顿了顿,旋即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是防御性道具!」
代理人范贺:?
公诉席:?
听审席:?
防...防御性..还是道具!?
嗯?
众人大脑再次陷入宕机,短时间空白,愣愣的看着对方。
这些字他们都认识,但组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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