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非规所定,不催自圆。玉然,人然,国然。”仲珩起,形淡:“霍琅懂规,不懂不速。逼玉玉死,逼国国枯。汝删得雷痕,删不得人心。去。”
散为雾,归玉。玉塌平。砚愣立。执如拾囊出,囊中木已玉鹤。
砚追:“真魂没?”曰:“玉在则在,玉不在则不在。玉总不在。”砚:“十四字……”曰:“刀谱,非谶。霍当谶故惧,郗当谱故死,吾当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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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鼓楼删物
执如不去邺都,不抗令,不避司刑。每日鼓楼案前删物。
瓦砾掷来,删为砚,发墨如端。枯骨犬衔来,删为簪,绾发不坠。裴砚掷铁尺,删断两截:一直还砚,一弯悬案角,风过鸣轻音,挂帘不卷边。
邺人初避,旬日十数,月余百,百日千。霍党捕之三度:一度的砚自解缚;二度律无“删”字,滞狱;三度以妖术论,执如出玉鹤,鹤眼映霍琅七载毁玉三十一事原貌,堂默案撤。
景和九年冬,死士夜刺。刀喉前三寸顿,刃凝薄玉,玉现仲珩空瞳。士弃刀断指遁。
自是邺都夜有玉鼾细鸣。
执如删物不休。删雪块成印,钤则雪不融;删市榜成棋,弈则旁观者忘讼;删己影投地,影独立不走,如另一人候之。
裴砚问:“删己何用?”执如曰:“删到无人信有己,方信无不为。”砚不悟。
删至景和十年春,执如删己。玉鹤置案心,盘坐对之,闭眼,钝刀虚划身。一圈雪不化,二圈息减半,三圈身淡如仲珩。砚至,攥袖角,角化玉,刻:“我见无不为,故删己还之。”
执如没。玉鹤眼转,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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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裴砚录尾
砚藏玉袖、断尺、鹤,献新帝。弛禁复坊,访隐匠。帝命同贮博物院第三十七檀匣,随仲珩真迹。
砚晚年失明,摸匣自语:“世解十四字,皆顺看:宁肯劳琢,乃见无不为;岂可定方圆体,不速成?勉人勤笃耳。错。执如解逆:宁可劳琢,只为见那‘无不为’本在;岂是方圆定体,不催自成。琢是减法之伪名,删是加法之归路。霍琅琢国,国枯;仲珩琢璧,璧死;执如删木,木活。活者何?木本不欲为木,雷痕强名之;删雷痕,鹤自认鹤。”
盲翁笑,指叩匣。匣内鹤眼转,映窗外三百年后雪。
雪中似少年负囊过,钝刀别腰,朽木轻响。未远。删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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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仲珩补笔(伪托)
(按:清末笺背有细字,疑邺都玉工伪托仲珩,附此存疑)
吾吞玉屑那夜,非死,是厌。霍琅以“山欲行”诬吾,吾不欲辩。玉本山,山本行,何诬之有?吾凿璧自毁,非抗旨,是删帝王之恐。恐者,见山欲行,便疑陵迟;吾删其“欲”,留其“行”,山便不动——不动非死,是等一删雷痕人。
执如来,吾散魂附碎玉七年,非困,是养。养一“删”字,等刀钝而后利。钝刀不入玉,入执如手,执如不以力入,以删入。删者,信玉自知形也。
故吾复现,非吾活,是玉活。玉活则郗氏活,郗氏活则禁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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