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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琢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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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令死者,非执如杀之,是霍琅自琢令成死令,令不自速,执如不催,令自朽。

    十四字吾重书于虚:

    宁——肯也,非安也。

    因——凭也,非由也。

    雕琢之劳——劳是门,非罚。

    见无不为——无不为者,本具足,不假外求,故无可不为。

    岂——安也,非何也。

    定方圆之体——体非模,模人死者设。

    不速而成——不催不赶,它自己圆。

    解至此,玉不必解,人不必解。解即是琢,琢即是删,删到无字,鹤出。

    ---

    ##五、执如残思(拟)

    (又按:玉袖内侧微刻,须以灯侧照方见,字如蚊足,录如左)

    我本鬼愁崖下一截雷木,劈三次,蛀七秋,樵人弃之。七年前仲珩魂过崖,投我一瞥,曰“汝鹤也”。我不信。后见禁雕令,见碎玉,见裴砚铁尺,见邺都雪——皆雷痕。

    雷痕非天罚,是天忘形。天忘汝是鹤,劈汝蛀汝,汝便认木。执刀者添年轮、添节疤、添腐香,汝更信木。

    我删年轮,删节疤,删腐香。删到一夕,木里睁眼。眼无所见,只见“无不为”三字,不是字,是空。空里仲珩坐,说我吞玉那夜,他也删过自己一次:删官籍,删赐金,删《九霄环佩璧》之誉,删到只剩“琢”字一笔,那一笔落虚,便散。

    他散我聚,邺都一坊之隔,七载之遥。

    我删己那夜,非去,是散回木。木回崖,崖回雷,雷回天忘形处。天若忆起,我便再为鹤;天不忆,我便为删雷痕之风。风过刀口,知往哪去。

    宁因雕琢之劳——宁可受这删的劳,劳是信。

    见无不为——信罢,见本来。

    岂定方圆之体——方圆岂是规画?

    不速而成——不赶,它来。

    ---

    ##六、鼓楼雪话(收)

    景和十年后,邺都复玉声。新匠琢璧,皆仿仲珩,无一首活。有老妪指鼓楼瘸案痕谓孙:“昔一人删物于此,瓦成砚,骨成簪,铁尺弯如月。”孙问:“何不琢?”妪曰:“琢是添衣,删是脱衣。衣多不识身,身本无衣。”

    孙长,为玉工,不肯琢,只以砂纸轻擦玉表,擦至玉自亮。人笑其懒,其器反售千金,购者不知何用,只摆案头,觉室静。

    博物院三十七号匣,三百岁启一次,启时玉鹤眼必转。讲解员诵“宁因雕琢之劳”云云,游客摄照去。有邺都稚儿趴匣边,忽然说:“里面有人在删雪。”

    母曳之走:“胡话。”

    匣内玉袖忽鸣,细于玉鼾。删雪者,非执如,非仲珩,是雪自己删自己——雪落鼓楼,删成“邺”字一点;点化水,水删成风;风过断尺,尺鸣;鸣里鹤睁眼,眼映禁雕令颁行第七年春,少年负囊入城,钝刀别腰,朽木轻响。

    响里有一句,未出口:

    “我非来琢尔等,来删尔等身上雷痕。”

    雷痕删尽,方圆自圆,不速而至。

    宁见无不为,岂体不速成。

    ——雪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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