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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琢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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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古之善玉者,不以刀胜玉,以玉胜刀。刀愈利,工愈显;工愈显,玉愈死。故郗氏有遗训曰:“宁因雕琢之劳,见无不为;岂定方圆之体,不速而成。”世人传其语三百年,解者零落,至以为谶、以为符、以为乱阶。独景和之末,邺都有一少年,负朽木,提钝刀,来答此语。答法非言,非书,非泣,非笑——乃删。

    删者,玉工之逆旅也。人皆琢,彼独删;人皆添,彼独减;人皆恐玉不成器,彼恐玉已成器而忘其初。故其传不称“派”,称“痕”;其徒不称“匠”,称“过客”;其器不藏内府,藏风雪。

    以下所录,邺都司刑官裴砚私记,残笺七叶,清末出于鼓楼夯土中,今移录如左。

    ---

    ##一、雪入邺都

    景和九年春,邺都雪,大如掌。禁雕令行第七年,街无玉声,坊无炉烟。东市鼓楼下一少年支瘸案,悬白布:“朽木亦可成圭璋。”

    观者以为狂。老卒以矛拨之:“雕字出口,笞二十,不知耶?”少年抬头,眉目静如积雪覆井:“我不琢,删。”卒笑骂去。

    青衫检籍官裴砚留。砚司霍琅之命,捕隐匠七年,铁尺饮血三十斤。此时尺在袖,未出。问:“削过活物否?”曰:“削过风。风过知向。”砚默,引之入死巷。巷底锈环门,内为废玉坊,碎玉积三尺,皆七年来所毁郗氏作也。

    砚曰:“霍公谓玉惑志。此中有仲珩三十一器残骸。仲珩临死书十四字,霍公疑谶,锁内库。吾窃记其文,不能解。汝言朽木有鹤,此碎玉堆中,有何?”

    少年名执如,籍不详。蹲,探手碎玉,拂断璜缺琮,久乃起,掌白屑,曰:“有仲珩。未死透。”

    砚瞳缩。

    执如曰:“玉碎人不碎,散耳。散者聚以神,不聚以力。东南角,彼闭眼,待删赘者。”

    砚欲撬,执如止:“尔来,彼以为刑;我来,彼以为删。”取钝刀,跪,刀竖如笔,腕轻颤,点碎玉。咔然一声,细于冰箸击瓷。玉缝自东南裂,指宽,吐暖雾,檀腥。执如探臂入雾,拎出人形:枯瘦高冠,袖琢如山,落地睁眼,瞳嵌玉籽。

    仲珩也。

    空瞳转,映执如面,开口如玉相磨:“报庚帖。”执如曰:“景和九年春,温执如。无庚帖,有朽木。”仲珩视木,良久笑,缺磬之声:“木中鹤闭眼三百年,待删雷痕。善。唤吾何求?”砚抢曰:“十四字真解!”仲珩不答,顾执如。执如曰:“不要解,要公再看玉本何物。”

    仲珩伸掌。执如纳钝刀。老者握刀,手抖如秋叶,忽向虚劈——劈空,而碎玉堆中浮半璞,透如初孕,内隐五岳云气,即《九霄环佩璧》之魂,压七年末散。

    仲珩刀尖点璞,念:“宁因雕琢之劳,见无不为——”顿,瞩执如。执如接:“岂定方圆之体,不速而成?”

    仲珩颔,刀转,璞裂。半化灰,半飞入朽木。木蜕皮,露玉,鹤睁眼。

    曰:“解否?”执如:“未解,还耳。”仲珩:“还何?”执如:“还‘见无不为’之意。宁,宁可之宁。宁可受雕琢劳,方见本自足、不假求、故无不为。岂定方圆体、不速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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