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每一个角落仿佛都在向游人诉说着那些历尽风霜的蹉跎岁月。一刹那间,仿佛时间的转轮回拨了到了几百年前,衣着华服的贵妇们挥着精致的羽毛扇乘着马车疾驰而过,油亮的骏马因为激烈奔跑而发出阵阵低沉的喘息声;穿着燕尾服的年轻绅士举着手杖,撑着黑色的雨伞,围在商铺门口低声交谈,深邃的眼眸不经意间抬起,凝聚着的竟是百年光阴。历史,现代,未来在这里交融,这座站在传统的肩膀上锐意创新的城市无时不在激励着我曾那样年轻充满活力的心。伦敦人的怀旧,就像我放不下那些对过去的悔恨和不舍,放不下那些曾因为年少无知措施的美好年华。那些清晰的如同就在眼前的华丽景色里没有我的身影,却让我觉得离梦想更近了些。虽然一直清楚地知道挣扎着想要改写那些钉近轮回里的岁月是这世间最奢侈的梦,但我还是不肯放弃。那时候,尽己所能弥补错失的过去在我心里就是幸福的代名词。可我哪里知道,没有人会停住等待我去弥补,失去,往往就是意味着永远。
“你不觉得自己很傻吗?一路一直在拍,有那么好看吗?”
“费凌,你到伦敦几年了?”
“算一算,有七年了吧,还不算出差的时间。”
“那不得了,如果我在伦敦待七年,我一定不会这样。可我到伦敦只有2小时37分钟。如果我呆在伦敦七年,我一定不会用咖啡和点心和没完没了的冷嘲热讽招待刚来伦敦的同胞。我会带着一捧鲜花,表示我最诚挚的欢迎。伦敦的绅士风度七年竟没有一丝融入到你的血液里,这该是多么冥顽不化的一个人。”我毫不留情的反唇相讥道。
费凌意外地回过头望着我,目光毒辣到令人难以承受。接着一脚油门,车子颠簸着停在一栋公寓门前,门前站着的,恰是披着围巾,裹着黑色风衣的林博炀。
费凌带着一股怒意甩开车门,接着掀开塞满我打小行李的后备箱,向林博炀喊道:“tony,以最快的速度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从我的后备箱清走,快点!”
林博炀不知所以的望着我和费凌,接着一抹隐约的笑意浮上嘴角。
“哥,怎么了?火气这么大。”
“问你那伶牙俐齿的新室友吧!我没绅士风度?我没绅士风度我只睡了两个小时就开车到那么远的地方接她下飞机;我没绅士风度竟会不管自己还没吃早餐就排队买咖啡点心给她;我没绅士风度我在出口等了这位小姐近一个钟头,却发现人家在免税商店逛得不亦乐乎;我没绅士风度我像门童一样把这些行李装上车,送过来,结果还被骂说没绅士风度?靠!”
因为一连串的喊叫,费凌的脸有些红,因为搬上搬下行李,从短款风衣里露出的衬衫前襟有被汗滴浸湿的痕迹。但我并不领情。
“绅士从来不骂脏话,你刚才骂了那个字。”
我小声的说着,结果还是被费凌听到,他的脸越发的红。
林博炀拽了拽我的手臂,“大哥昨天刚从外市回来,有点发烧,本来应该好好休息,谁知道学院那边突然有急事,没法和大哥一起去接你,哥来找我的时候我才知道哥生病了,却还是坚持要去接你,怕你一个人迷路,见到生人拘束。哥还给你买了花,不过因为不方便带在车上就留在房间里了,你还说哥没绅士风度,傻丫头。”林博炀说着拢了拢摇开窗拍照时被风吹乱的刘海,一脸的无奈。
“啊,还说,临上飞机才给我打电话说有事。等着我和你算账。鲜花吗,我不知道,对不起。”
“算了,好心当做驴肝肺,赶紧走,别让我看见你。”
“我已经道歉了,对不起。”费凌干脆地拒绝让我有些挂不住脸,我跺着脚,急切的说道。
“算了算了,懒得和你计较。我还有事回公司,晚上一起吃饭。就在老地方。”说罢,费凌拍了拍林博炀的左肩。
“哥,还是吃点药睡一觉再走吧,你好像烧的更严重了。”
“没事儿,别婆婆妈妈的,你还是考虑考虑怎么把这些东西搬上楼吧,赶上抗战备荒了。”
费凌又瞅了瞅我的那些行李,摇了摇头,打开车门,点火,接着消失在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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