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边谋划公司生意的时候躲在沙发里,对她们三个指指点点。她对我讲着陆琪的糗事,讲他们的青梅竹马,讲他们的第一次牵手。而我,则向她含蓄的表达我对林博炀的爱慕,讲我们在小学同桌时他的愚钝,多年后我们在语言能力考场的偶遇。我们会因为吵着比谁的白马王子更帅,惊扰了费凌他们的思路而被狠狠地鄙视,接着几天不联系。但在对费凌的态度上一样的敬而远之,一样的预言以后跟随费凌的女人会有多悲惨。后来,陆琪随父母移民,筱玫抱着我在机场哭的天昏地暗;再后来,林博炀在英国突然失踪,我抱着筱玫在夜半的泰晤士河哭到瘫倒在地;最后,陆琪和筱玫一起到机场接失魂落魄从罗马回到英国的我和费凌,并在墨尔本eagles的演唱会后就此别过。
因为费凌妈妈的突然来访,我错过了筱玫在里昂据说奢华到堪比皇室的世纪婚礼,直到今天我们的重逢。每每想到那些亦苦亦甜的年少时光,我都会难过好久。小时候总听大人说世事无常,可直到而立之年,才理解各中滋味是怎样的令人痛彻心扉。
我没有和陆琪继续谈下去,不是不想谈,而是不知道该谈些什么才既应景,又不会扯到那个人身上。我们拥有共同话题的那段日子,是我和林博炀最美好的时光,我不知道除了那些日子,我们要谈什么。和费凌在一起后,我就犹豫如何面对陆琪筱玫。适逢费凌要去法国,便和陆琪筱玫见了面。三人均没有没有向我透露任何关于那次谈话的细节,只是偶然一次费凌喝的酩酊大醉到胡言乱语,才提及当时陆琪的脸色有多复杂,筱玫因惊讶张大的嘴赛过了打哈欠的河马。费凌不知道这些话曾让我多难受,我和费凌这个“绝妙”的组合,没有让一贯神经衰弱的筱玫当场晕过去,让法学出身严谨成为习惯的陆琪拍案,就已经是万幸了。也许陆琪永远都会以为是费凌背信弃义的接手了朋友的女人,也许今天的筱玫会缠着我问上几十万个问题,但那都已经不重要了。我只会告诉他们,费凌做了一件大善事,因为他,挽救了一条本应早就凋零在罗马的生命。
“你们,你们躲在这里,害我好找,我和费凌都要把这栋楼掀翻了!”筱玫叫嚣着,冲向我,给了我一个熊抱。因为长时间的劲歌热舞,筱玫的背全都是汗,但依旧抱着我转来转去。而费凌,因为舞蹈脱下了西服上衣,额角稀微的汗珠更增了几分帅气。他靠着柱子,手里玩弄着一个黑骑士面具,微笑着看着我,和身边同样微笑的陆琪默契的拍了拍肩膀。我感到很满足,毕竟,这对患难兄弟没有因为我和林博炀荒唐的过去而变成陌路。
出乎我意料的是,筱玫没有问东问西,只是拉着我的手和我靠在一起,接着在费凌和陆琪的引领下,到咖啡吧聊了些无关紧要的闲话。筱玫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表达她对我和费凌缺席里昂婚礼的愤怒,对费妈妈的不解,却在数落的最激烈的时候被费凌一个凌厉眼神吓的禁了声。
我拿出储物柜里早就准备好的一份礼物送给筱玫以示补偿。那是一套镶着金边的定制骨瓷餐具,是筱玫一直想要的礼物。筱玫捧着那套骨瓷餐具激动地眼泛泪光,还拿出其中的一只茶杯对着灯光看它有多通透。我们三个,看着兴高采烈的筱玫,也不禁笑了起来。
如同费凌所说,这些年的历练让我们都变得更加有城府,唯独一直在里昂做设计的筱玫保持着那份与生俱来的天真活泼。陆琪曾说,筱玫是他此生不愿舍弃的唯一。他可以落魄,可以失败,可以愚蠢,但就是不能失去筱玫。那份纯粹的爱曾让我羡慕到发狂。我时常会想,假如那时林博炀没有失踪,没有丢下我,我们携手走下去,又会有怎样的故事上演。而费凌,又会和怎样的一个女人演一段怎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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