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并非政府施予国民的恩德。
政府的这笔经费本来取自国民,再为国民付出,实质上政府只不过是为国民的互助与共济服务的一个中转站。
当我们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时候,其原意本来是很明确的,即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应该是“民用”,而绝非优先供养党政机关、官员和军队,多余的机关可撤、冗员劣官可汰、无用之兵可裁,但“民用”却必须不断加强。
不怕告诉大家,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先生曾今痛心地指出,中国从1978至2003年行政经费暴涨87倍。
《中国青年报》曾提供行政经费暴涨的若干细节,仅公款配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考察这三项,就比财政开支中全部的教育经费高出整整一倍!官员们啊,你们是什么啊,你们不会把这些钱用在医疗保障啊。大家让你们当官就是为了享受吗。
由此可见,中国的税收早已经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官”了。无产阶级呵呵呵呵呵,真他娘的可笑啊,简直比资本主义还资本主义啊。
而在财政收入不断高速增长、中国的教育规模以全世界最快的速度急剧扩张的背景下,财政开支的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并未相应上升。2005年财政开支的教育经费为3951.59亿元,仅占gdp的2.16%,低于2004年的2.79%和2002年的3.41%。中国的人均财政教育经费只相当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的1/4,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排到世界倒数第8位。
与此同时,通过“教育产业化”,教育部门迅速膨胀的开支大部分通过收费形式转嫁到民众身上。因此,中国“教育改革”的成就、其快速的发展,与财政的投入增加关系并不大,而是以公共服务业侵蚀个人财产和严重透支居民收入为前提的。
如果说,中国官方至少还提出过“科教兴国”口号,似乎对发展教育十分重视,那么,“医疗改革”过程中政府竭力推卸责任的企图心则十分明显。
有些人或许会作如下辩护:中国吃过“公费医疗”旧体制的苦头(这个体制仅服务于“全民所有制”职工),既浪费又无效率,而且旧体制也撑不下去了;此外,美国、西欧那样的富裕国家的政府也没有足够的财力包揽居民的医疗开支。
然而,医疗产业有其特殊性,它与奢侈品消费不同,对每个国民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正如肯尼斯・阿罗等人所分析的那样:由于医疗需求的不可预测性、医疗效果的不确定性和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个人难以承担全部的医疗风险,这就要求国家、或社会保险机构、或商业保险机构、最好三者兼而有之来部分地分担病患的个人风险,作为医疗服务的第三方、第四方购买者和付费者。即使是对“社会公正”这类概念非常反感的哈耶克也说:“在(疾病和事故)这些领域里,要求政府协助组织一种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的理由是很充分的。……政府用这种方法提供较大的保障,是与维护个人自由没有抵触的。
从中国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可知,中国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例从1978年的3%持续上升至目前的5%;与此同时,不但政府负担的卫生支出比例却从32%持续下降至目前的15%,而且社会支出(社会保险机构和病人所在单位的支出)的比例也大幅度下降(从48%降至25%),而个人负担的医疗支出比例则从20%逐渐攀升到现在的60%左右。这说明,“医疗改革”同样也造成了对个人财产的侵蚀和对居民收入的严重透支。
进一步分析,财政所支出的那部分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城市,剩下的一小部分则在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村乡镇“撒点胡椒面”。
而政府与社会所支出的那部分卫生费用更是集中提供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垄断型国企的员工和大中城市的部分居民,这些主要受益者属于占全国人口30%左右、以吃“皇粮”为主的固定中高收入群体。
正因为如此,拥有优质资源的重点学校、三甲大医院不仅在价格上,而且在地理分布上都以亲官远民、嫌贫爱富为显著特征。
难怪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结果显示,在世界各国,中国的医疗负担公平性名列倒数第四。
住房问题与教育、医疗问题的情形稍有不同,但本质还是一模一样。即便政府并没有义用公共资金替全部低收入阶层解决住房问题,但它绝对不可以阻止穷人用“穷办法”去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而其中至为关键的是,对于百姓安身立命所必需的住房,政府没有权力、没有资格、也没有道理强行撤迁而藉此牟利,不管这种行动是以土地产权的名义、还是以市容整顿的名义。目前中国的情况是:在教育和医疗领域,政府是应该花钱却尽量缩减支出;在住房领域,政府本不该敛钱却大发其财。
首先,各级政府垄断了土地资源,通过与银行和房地产商联手操作,把土地开发变为“第二财政”(在那些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的城市则已是“第一财政”)和“第二金融”,如此便成为房地产业畸形繁荣的最大获利者。
2001年至2003年间,各级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为9,100亿元(与此相对比,1998年至2003年间发行国债的总额也不过9,300亿),约占同期全国地方财政收入的35%;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5,894亿元,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47%;2005年开始对房地产业“调控”,土地出让金总额仍高达5,505亿元;在我看来预计全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将突破50%,成为名副其实的
其次,除征收土地出让金之外,政府在房地产建设、交易过程中以各种名目收取的税费又占房地产价格的30%至40%。其中有法规依据的税费是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增值税、土地收益金(土地增值费)、征地管理费、耕地占用费、土地价值评估费、土地权属调查费、地籍测绘费、房产税、营业税、契税、房屋维修基金、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中介评估费、土地证书工本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证工本费等,这又是一笔巨大的政府财源。
政府从房地产中榨取的巨大利益当然不会由房地产商“埋单”,它必然通过极高的房价转嫁到购房者身上。
至于政府通过房地产业敛财而造成的其他问题,如失地农民的苦难生活、城市拆迁户的利益损失、历史古迹和城乡环境的大破坏等,就难以计算了。
联系到政府的教育、医疗开支主要集中提供给城市的“吃皇粮”阶层,政府通过房地产开发敛财的社会正当性就更值得怀疑了。此外还有一些令人反感的事。例如,政府在获取土地、房产利益时也按照“内外有别、尊卑有序”的规则,显现出施政的极度不公平:它对农民最狠,通常给农民的征地补偿费连政府卖地收益的零头都不到,几乎将失地农民逼上绝境;它对工商业投资者则相对优惠,常常将农民的土地圈进“开发区”里去搞廉价的“招商引资”(尤其是对增值税纳税大户有特别的土地优惠);而对于官府和官员们个人来说,低价、甚至零价格的土地和房屋则唾手可得(湖南省长沙市今年就曝出了政府机关多年来低价成片购买“经济适用房”给党政干部的事。若对有大权、实权者,岂止是居者有其屋,连“二奶”、“三奶”居住的豪宅也都不在话下)!
如此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教育、医疗、住房问题会触犯众怒,以及为什么这几个产业的收益越高,民众的反弹越强烈。显然,这几个“新兴产业”的掠夺性“发展”,它本身就是问题!
中国人历来都是逆来顺受的,在一个明明被压迫的体制下面,我们只能逆来顺受吗。
民众们不知道并不代表永远不知道。
公务员吃香,当官的吃香,我们是可以允许的。但请别剥夺大部分人生存的权力。
改革是没错的,对于改革,老百姓是赞成的,问题是改革谁得利益和实惠。
在我施达仁看来。某些既得利益者们现在就是把那些有利自己的西方制度照搬过来,他们称这个叫与国际接轨!把那些有利自己的专制制度、陈旧规定保留下来,
于是乎他们称这叫做中国特色!所以这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就完全的变了味,受苦的还是老百姓。现在许多所谓的改革,不过是变着戏法去掏空民众的腰包而已。
用一个顺口溜来总结就是:房改是要把你腰包掏空,教改是要把二老逼疯,医改是要提前给你送终!
套在这一代年轻人身上,这三座大山让现在的年轻人不那么理想了,不那么浪漫了,必须现实和功利。
而我施达仁现在把话放到网络上,其实也很简单。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相信如果国家不建立奥运场馆,多花点钱给民众看病。没有一个国民会不支持你们的。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爷爷也不会喜欢看到如此腐败而又肮脏的中国。
而说到这我有必须再次感谢广电系统的明确性指示了,民营电视台有什么好处,其实最方便揭露时政了。
不用受官官相护的指示,一切为民的揭露就会方便了不少。
就此看来,整个国家广电总局,应该还算是一个希望把政治透明化的一心为人民想的政法机关。我希望国家让这最后一块净土保留下来吧。”
另外,我知道这篇文章写好以后,国家必然会采取措施,最高阶层的利益是不动的,但是中高层的那群贪污腐败的家伙一定恨我很多牙痒痒的。我的看法和观点也只有一个,你们一家稍微轻松点,无数穷人可以过的好一点。
做一个好官,一个真正为民的好官吧。无产阶级专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