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759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50-2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关于质物孽息的应用法律关系。

    质物孳息的应用法律关系,对应于质权人行使收益质权的可操作性与应用规范。确切地说,其与基础法律关系的界限不是很明显,这是为了便于理解记忆,才这样划分的。

    1.孳息的种类

    任何普通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孳息,均可分为两个类别,即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质押物所产生的孳息,也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质物所产生出来的自然孳息,是指质押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出息”,并存在价值或者使用价值,如果没有价值与使用价值就不能构成孳息。如质押果树上的果实,成熟以后可以食用,也可出售换钱,就有出息。如质押果树上的树叶,不能食用也不能出售换钱,就没有出息。法定孳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质押物所产生的出息,如根据质押合同产生的租金、利息等利益。

    应当注意的是,法定的利息是有上限限制的,太高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还有一个技术规范问题。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地立即地取得孽息的所有权,而是取得孳息的质权,孳息遂成为质权人的标的。这要看合同上的有无除外约定,或者是依孳息的性质而定。如果孳息是价款、金钱,质权人可以直接用于清偿,以充抵债务;如果孳息是物,可以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议以该物式孳息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孳息的充抵顺序

    依法合理收取的孳息,应当按照相关的程序、顺序来充抵。首先应当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然后将剩下的孳息充抵主债权的利息和主债权。譬如,以母牛作为质押物的,如果母牛已经产仔,质押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于是当事人可以将牛仔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先充抵牛仔接生费用和哺养牛仔的费用,然后再进行其他的程序与清偿债务的顺序。

    〖本文要点〗

    1、孳息的一般理解与处理。质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并非所有权而是质权。即使质权人对孳息变卖时,也不是在行使所有权。倘若孳息是金钱,则质权人可以径直以金钱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等;倘若是金钱以外的孳息如天然孳息等,当事人可以协商拍卖,或以其他方式变卖,所得价款亦可以充抵质权人收取孳息的费用等。2、特殊情势下的应急处理。如孳息有发生腐败、损害危险之虞,质权人可以适当价格出卖质物,并以所得价款充抵质权人收取孳息等的费用,此费用为质权人收取孳息时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上同)。充抵费用后尚有余额,可以利用剩余部分用于担保或者提前清偿部分债权。倘若有利息的,还可以充抵利息,再充抵担保债权。3、质物孳息归属的法律关系,是规范化、模式化的法律关系。因为质物孳息收取权是法定的,即使质权合同中没有这样的条款,质权人同样可以无障碍地行使这项权利,出质人无干涉权、亦无抗辩权。倘若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提存时由第三方保管,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该孳息的民事责任,毁损、灭失质物孳息者需负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13条

    相关名词:

    〖质物孳息收取权限〗〖质物孳息归属的法锁关系〗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