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753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744-2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有这些规定,是保护出质人的定限物权,是用于限制质权人的行为的,出质人也可以要求写在质押合同上。

    就算是损害赔偿金写与不写都能够得到赔偿的话,也是有实质上的区别的。有什么区别呢?

    第一是出质人主动性与被动性的区别。质押合同上载明了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与办法,出质人便有了相应的主动性。比如,针对“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的情形,出质人可以即时地向质权人追回质押财产,并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中止质押合同、取消质权人质押财产占有权、管领权与控制权等;对于“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情形,出质人同样可以即时地向质权人追回质押财产,并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中止质押合同、取消质权人质押财产占有权、管领权与控制权等。这就是出质人主动性的主要方面。如果是出质人于质押合同中没有主张其相应受赔偿的权利,处处有被动的地方。

    第二是出质人所得赔偿金有很大的区别。不错,本法是可以支持出质人要求质权人赔偿损失,法院也有可能照此办理。当质押合同中没有载明质权人应当赔偿多少、怎么赔偿等情形下,法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如果运气好的话,最多是按照直接经济损失的同等金额来判决对方赔偿,间接损失就不一定有这种运气了。当质押合同中已经载明质权人应当赔偿多少、怎么赔偿等情形下,出质人可获得直接、间接损失的赔偿金,以及滞纳金等请求。比方说,假设,出质人的损失达到100万元,出质人最多可以得到100万元以上的经济赔偿金。如果质押合同中没有以上赔偿损失的内容,出质人仅仅可以得到100万元以下的经济赔偿金。在假设推理上,主要的区别在这里分野了。

    同理,如果说质权人于质押合同中没有载明担保范围或者担保范围不明确,即使是法院支持质权人的物权请求权,同样地有可能在证据不完备的被动情势下丢失一部分权利。特别是在证据不完备的情形下是如此。

    再说法锁关系是扩展型的法锁关系,是富有可塑性的一类法锁关系。这个不仅指质押合同有无载明担保范围的法锁关系与可塑性。即使是合同中未载明了的,仍然是有可塑性的。如果当事人老老实实地履行合同的义务,起码来说可以免除当事人的大部分责任,甚至于全免。

    质权人老老实实地行使质权,出质人老老实实地履行债务,担保范围的法锁关系可以自动解除。否则,担保范围的法锁关系可以锁定得更加紧密,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不但不会减轻,反而会加重。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210条

    相关名词:

    〖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之债权债务要素〗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电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