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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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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等等许多的免费的土地使用权,这里面肯定存在土地物权关系的对立统一规律。

    4.土地国有化的量变质变规律

    土地国有化的量变质变规律,是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或者降低的顺差规律或者逆差规律,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权均会遭遇这种自然规律。这其实是土地物权关系的另外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起码是在量变质变达到一定程度后能够出现对立统一规律。

    (1)土地所有权的量变质变规律。

    土地所有权的量变质变规律,是由制度因素和人的因素决定的自动变或者他动变规律。其中,人的因素起决定的作用。国家的土地所有权采取制度信托式行使,比较松散并有弹性,由内部管理层导致的量变质变是最常见的事情。

    (2)土地使用权的量变质变规律。

    土地使用权的量变质变规律,也是由制度因素和人的因素决定的自动变或者他动变规律。其中,制度因素起主要作用。非全民所有制的土地使用权人,一般而论是不太敢于或者较少机遇违法乱纪的,故个人的力量是渺小的。

    土地使用权的中等的量变质变规律,主要发生在建设用地使用权中。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下放了许多权利给土地使用权人,意味着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质量有所下降。当然,这也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物权现象,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国家的土地所有权依然存在。一些土地私有制国家却不以为然,国家出让土地以后,连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同出让,这种量变质变规律是完全变质的形式,不适合中国等土地公有制国家的量变质变规律。

    5.土地国有化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土地所有权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是由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或者土地所有权制度决定的发展规律,也是由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决定的制度化或者物权化的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的土地国有化原理较多地论证这种规律的必然性,如马克思、恩格斯倡导的“剥夺剥夺者的土地所有权”就是最著名的论断。

    为什么要强调“永久固定的国家土地所有权”?因为这是最高一级的物权准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政治派别的领导人也不得擅自更改。历史上,出现过许多恶性循环事件:开国君主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倡导的土地国有制,一下子被后期的新君主败家子败光了。土地的物权法,法国、德国的物权法完全是“公权私化”的货色,压根儿不如古罗马物权法的土地公有制呢?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最好去翻一翻外国法制史就知道了。也怪不得马克思、恩格斯等革命家一致抨击资产阶级的土地私有制极不公平合理,要用否定之否定规律来验证西方的土地私有制的种种弊端而下猛药治理!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48条

    相关名词:【中国城市之国家专属土地所有权】

    字数:38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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