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香港后。乔一鸣要我兑现诺言。
我装傻。“什么诺言。我承诺过你什么了。”
他指着我手指上的戒指:“求婚戒指都收了。还想赖账。”
我忙把戒指取下。被他阻止:“货物已出。概不退还。”
“我又沒说要嫁给你。”
“嫁与不嫁都无所谓。只要你在身边就可以了。”
“这可是你说的哦。不能强迫我与你结婚。”生怕会被他逼婚。而且一旦他对我逼婚。以他的本事。威逼利诱什么阴谋诡计都使得出來。到时候吃亏的仍是我。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
我不怕嫁给他。怕就怕万一他不要我了。厌倦我了。却又不放我离开。不许我离婚。那我岂不活活被蔽死。
说起这个。就是万言血书啊。
回到香港第二天。老妈就打了长徒电话过來。告诫我:“千万别急着结婚啊。笨女儿。你可得考虑清楚了再行动。香港婚姻法对女人可不利了。”
难为老妈了。大字不识几个。却为了我特意查了有关香港婚烟的法律。原來。随着香港男人公开包养二奶的开放程度。香港女人自杀率也日渐上升。已成为整个社会的道德问題。
香港婚姻与大陆一样。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想要离婚。可不那么容易。
尤其是富豪人家。更不容易离婚。因为一旦妻子提出离婚。可就得付出庞大的赡养费。并且还会影响地位及其名声。所以一般富豪都不愿离婚---不是他们爱老婆。而是这样好方便他们在外边找二奶养情妇---香港上至高官。社会名流。下至凡夫走卒。就连**官都公开支持男人***无罪---当然。妻子也可以以起诉丈夫对婚姻不忠。但这个取证。实在太艰难了。不若大陆。可以用照片就可以作为证据。而在香港。还得把丈夫外边的女人叫到法院呈堂供诉。哪个小三儿吃撑了会跑來替大奶作证。活得不耐烦了。
更重要的是。香港打官司贵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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