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青年男女同居易,同租难。
同居是交换身体,男人挥发了荷尔蒙,女人节省了生活费,情欲来时似乎很爱,现实来时再爱也可以离散;同租则是交换精神交换生活方式,与时间的流逝里慢慢建立起依赖和信任。
在于悦萱的再三询问下,林秋菲不得不将自己的爱情史一一检阅,她发现除了追随爱情追随昊然之外,自己这三年的感情不可谓不辛苦,当于悦萱以嘲弄的口吻问她“你知道香奈儿应该配什么样的首饰”时,泪水终于肆意,和昊然的过去原来只是一把贫穷之锁,打不开现实需要的富裕之门。
林秋菲哭得一塌糊涂。但却痛快无比。
于悦萱点醒了她。
回想三年的地下室生活,自己确实算得上一无所知,这一点,于悦萱没有冤枉她。
曾记得,多少次节省下精心计算过的生活费,想和昊然一起去看场电影,可一打听,两张电影票的钱够他们生活一个礼拜的,于是忍了,不去,半夜爬起来听隔壁放映的dvd,声音透过墙壁传进耳朵,她和昊然竟然兴奋得跟过年似的,如今想来,当初有多满足,现在就有多傻。
曾记得,父母从老家进城来,本应该好好招待一顿,可正赶上昊然失业,辗转多次没找着工作,两人的生活只靠她一个人的工资,捉襟见肘,不得不连父母都忽略了,买几份小菜在家里一凑合就是两天,直到父母上火车返家时,偷偷塞给自己一点儿钱,这才发觉,为了这份爱情连亲情也不得不埋葬。
曾记得,有一次逛商场看上一件上千元的打折毛衫,在别的女人眼里,不过一件家常衫,可在林秋菲眼里,那是自己小半月的工资,是她和昊然一个月的生活费,再喜欢,还是忍住,不买,可从那天起,除了去批发市场买地摊货以外,再不敢涉足商场半步,在她眼里,商场是有钱以后才能去的地方,月薪两三千、住着地下室的自己只配地摊货,哪怕被人指指点点说衣着不讲究,也得忍着,为下个月生活做打算。如今想想,大好年华里,除了地下室那点微弱的灯光之外,青春的光泽自己没有亲近半分!
……
还说什么呢?
青春不及享受,远了,男人来不及拥有,飞了,还有什么呢?
这一晚,林秋菲第一次意识到,三年以前的自己错了,选了个可以同苦却不愿意共甘的男人,也第一次看着面前的地下室有些反感,就算赚得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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