绸厂恢复生产后,女工人数增加到一千二百人。
周启元提议设立一笔互助金,用于工伤、急病和女工子女托管。过去遇到事故,总靠临时募捐,给多给少全看东家心情,既慢也容易起争执。
虞娇同意从年度利润中固定拨出百分之一,但先定了章程。
工伤医药费按凭据报销,急病可申请无息借款,托儿所按实际成本补贴。基金由三名女工代表、一名会计和一名厂方人员共同审核,她本人没有随意支取的权利。
“若有人真的很可怜,却不合条件呢?”周启元问。
“可以另外募捐,不能偷偷改账。”
“报纸会不会说东家不近人情?”
“报纸又不给基金添钱。”
基金成立后,没有用虞娇的名字,也没有举办剪彩仪式。第一年帮助二十三名受伤女工,托儿所让一百多个孩子不必被锁在出租屋里。
明德女校一名校董得知后,希望基金捐助学校的贫寒生。
虞娇拒绝:“章程只管绸厂工人与子女。”
“扩大用途也是善事。”
“今年扩大到女校,明年医院、孤儿院都来,最后谁声音大谁拿钱。工人交出来的利润,反而轮不到工人。”
苏曼青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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