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岚说:
“我交出这些东西,”她说,“不是因为我是好人。”
旁听席上有人吸了一口气。
审判长抬起头。
“证人,”他说,“你想说什么。”
陶岚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
她的手很稳。
她开始说。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她说,“我被暂停权限。”
“那天早上我进公司,刷卡,刷不开。”
“我问前台,前台说不知道。”
“我给我们组长打电话,他说他在开会。”
她停了一下。
“十点半,人事找我谈话。”她说,“谈话的内容是:有一笔一百七十二万六千的项目,出了问题。”
“那笔项目是我二〇二一年做的。”她说,“已经结项三年了。”
方牧站在下面。
他知道陈慎之会站起来。
可是陈慎之没有站。
他坐在那儿,看着陶岚。
陶岚接着说:
“三月十一日,”她说,“我收到第二封邮件。”
“内容是:项目责任认定,需要我在四十八小时内签一份担责声明。”
她抬起头。
“那份声明的意思是,”她说,“那一百七十二万六千,算在我头上。”
“我算过。”她说,“我的房贷是四百七十一万。手上三十四万八。每个月的固定支出是五万一千。”
她停了一下。
“六个月零二十五天。”
法庭里没有一点声音。
“三月十四日晚上,”陶岚说,“我在家里搜了一个名字。”
“李博尧。”
她低下头。
“搜出来第一页,有一条三年前的帖子。”她说,“上面写着一句话。”
方牧说:
“什么话。”
陶岚抬起头。
她说:
“这种人不值得同情。”
法庭里没有一点声音。
方牧说:
“证人。”
“嗯。”
“你看到那句话的时候,”他说,“你怎么想。”
陶岚说:
“我觉得他说得对。”
旁听席最后一排,文嫂的手攥紧了。
方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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