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随乔家护送密信,在野狼谷遭遇三百马贼的伏击。十二个老护卫,活下来他一个。那一战,他咬断了马贼头子的喉咙,身上新添四道伤疤。
乔守拙那年才七岁。他的父亲乔半城,用一枚烧红的铜钱,在十三疤右手手背上烙下两个字——“一诺”。
“从今天起,”那个七岁的孩子站在他面前,声音稚嫩,语气却像个大人,“你的命,不再是乔家买的,是我乔守拙借的。这笔债,等我长大了,咱们再算。”
十三疤低头看着手背上那枚滚烫的烙印,单膝跪地。没有誓言,没有豪言壮语,只有那枚烙印,和胸膛下如雷的心跳。
从那以后,十三疤就一直跟在乔守拙身边,入了信字营,成了十二铁卫的老大。江湖上再无人见过那个叫小满的纤夫,只知道乔家信字营里,有个满身伤疤、腰悬“无算”刀的汉子。忠心耿耿,铁血无情。只要有他在,就没人能伤乔家之人分毫。
“刀名‘无算’,”说书先生的声音在望河楼里回荡,“刀鞘是最普通的鲨鱼皮,用得久了,泛着暗红的光,像干涸的血痂。鞘口露出一截刀身,不亮,温润的灰白色,像陈年的死人骨头。看着不起眼,可一旦出鞘,必见血光,从无例外。”
茶馆里的茶客们听得入神,没人注意到角落里坐着一个戴斗笠的人。他喝完了最后一口茶,放下几枚铜板,站起身走了出去。
斗笠压得很低,看不清脸,只能看见他走路的步子很稳,每一步跨出去,距离都一样。像用尺子量过的。
他消失在街角。
“列位,”说书先生拍了记醒木,声音忽然高起来,“信字营在,乔家便不会灭。”
茶馆里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没人知道,方才那个戴斗笠的人,就是十三疤。
他刚从乔家庄回来。庄上的路,他闭着眼都能走。扁担河的十八个弯,他数了二十年,比自己的掌纹还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