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口露出来,他凑近了闻了一下。
没什么特别的气味,像是干了很久的泥巴。
他把竹筒倒过来,在掌心磕了两下。
一小堆灰褐色的粉末落在手掌里。
很细,比面粉粗一点,用手指捻了捻,有些颗粒感。
这是从额日和身上的痘痂刮下来的,晾干之后碾碎的。
图们从靴筒里抽出一把短刀。
刀不长,一拃多一点,刃口磨得亮。
这刀是跟着他的长刀一起被明军收走又还回来的,因为太短,明人没当回事。
他把左袖子撸上去,露出小臂内侧。
咬着牙,横着划了一刀。
血立刻涌出来,顺着皮肤往下淌。
第二刀。
第三刀。
三道口子排成一排,最长的有两寸,最短的也有一寸半。
他又把右袖子撸上去,在右臂上划了两刀。
五道口子,血糊了两条胳膊。
图们把掌心里的痘痂粉末分成几份,一份一份地按进伤口里。
粉末碰到生肉的时候,疼得他牙齿咬在一起,嘴唇抖了几下。
他用手指把粉末在伤口里抹开,抹匀,确保每道口子里都塞满了。
做完这些,他把那套发黄的贴身衣物拿起来。
脱掉上身的皮袍和里衫。
他用短刀在胸口、肚子、后腰又划了几道浅口子,划得不深,只破了皮,渗出血珠子。
把那件沾满脓液痂皮的内衫套在身上,布料贴住了伤口。
触感冰凉,粗糙,那些干硬的暗褐色斑痕压在裂开的皮肤上,随着呼吸一起一伏。
图们把外面的衣服重新穿好,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
他把竹筒、油纸、短刀收拾干净,擦掉桌面和地上的血迹。
竹筒是空的了,塞进行囊最底下。
油纸揉成一团,塞进铜盆架子底下的缝里。
短刀擦干净插回靴筒。
地上滴的血,他用脚底蹭了蹭,又拿毡毯的角擦了一遍。
月光下看不出痕迹了。
图们把行囊重新系好,推回床底下。
他在床上躺下来,眼睛盯着头顶的房梁。
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