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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仇役相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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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宗族心中仍存旧恨,责罚下手极重,棍棒落下,断骨、头受撞击昏厥之事时有发生。

    并不是商族定下一条规矩,要刻意把奴隶尽数打残。奴隶可以劳作放牧,是有用的活物;但仇恨与轻视摆在那里,人命又极轻,责罚之下失手致伤致死,在他们看来不过是战败者命该如此。

    奴隶主并不把奴隶视作与自己同等的“人”。奴隶没有婚配自主,所生子女依旧属于主人;没有私财,采得的野物、放牧所得,皆归于宗族;若部族与邻人发生械斗,奴隶要走在前头,替本族挡刃受击。

    顺从,便可苟活苟食;若敢逃亡、敢反抗,抓回之后或杀,或弃于荒野,任野兽吞噬。

    在商族贵族心中:强者得有,弱者供役,是天地本来之理。

    当年国破,君主绵臣已死,部族溃散。族人被拆散,分至商族各个支系,再也聚不到一处。

    昔日的宗族纽带被硬生生撕碎,彼此散落各个聚落,手中没有寸兵,四周皆是商族部民。

    心中未尝没有怨愤,可孤立一人,何以相抗?

    日复一日,放牧、夯土筑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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