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科的人把柜台后面的桌子征用了一下午。
炜杰把账本全抱出来了——收券的、卖货的、代销的,一本一本码得整整齐齐,每一本封皮上都标着日期。
带队的稽查科长姓郑,起初脸绷着,翻了半个钟头,眉头慢慢舒展开了。
“七月十九,收柳林村王××国库券一千二百元面额,付九百元,有收条,有手印。”郑科长抬头,“收条留着底联?”
“全留着。”炜杰把纸盒抱过来,“每一笔都有。村里人不识字,按的手印,见证人是村支书。”
“卖货流水呢?”
“每天一结,钱和账对得上才打烊。”炜守拙在旁边插嘴,“我儿子定的规矩,错一分钱,不许吃饭。”
郑科长看了炜守拙一眼,难得地笑了一下。
账查清了。货的部分,干干净净,国库券的部分——两万八千块的差价收入,没有申报个人收入调节税。
“按政策,这笔收入应纳税。”郑科长合上账本,“数额、档次,回去核算。小伙子,我跟你说句公道话:你这个年纪,把账记成这样,我查了这么多年税,头一回见。举报人写你隐匿收入、账目混乱——前四个字不实,后四个字,是诬告。”
“税,我补。”炜杰说,“滞纳金,我也认。郑科长,这是我的错,不是不懂法能开脱的——占便宜的事,到头来都是账。”
三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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