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四个字?”
“证据说话。”
陈志远把准备好的三页回复草案关掉。
“德文用BeWeiSe SpreChen,正文保留一段必要声明,说明投诉基于现有材料,所有证据均已依法提交,欢迎对方在法定程序内质证。”
“能再短吗?”
“再短只剩邮件标题了。”
“那就标题写四个字,声明放附件。”
“你是真不打算给他们留阅读体验。”
“他们十二页都没讲重点,我为什么给他们凑字数?”
陈志远那边敲起键盘。
“可以,附件控制在半页,不讨论索赔金额,不回应道歉要求,不接受他们设定的四十八小时义务。”
“既然不接受,为什么等四十八小时?”
“卡着最后一分钟发。”
“有必要?”
“他们拿期限制造压力,我们按着期限回复,传递的信息更清楚。”
“什么信息?”
“你看见了,读完了,也没被吓住。”
贺知舟点开日历。
律师函送达时间是昨晚十一点十四分。
“明晚十一点十三分?”
“德国那边是下午五点十三分,正好赶在他们下班前。”
“你们律师挺会恶心同行。”
“彼此尊重专业。”
“行,发之前给我看最终版。”
下午五点,陈志远把半页声明送了过来。
没有情绪化用词,也没提MarCUS的名字,只写投诉材料基于原始医疗记录,证人证言和独立司法鉴定意见,投诉人愿意依法承担陈述责任。
最后一句更短。
欢迎贵方在法律框架内,就任何证据提出质证。
贺知舟从头看完,删掉一个形容词。
陈志远立刻打来电话。
“严重损害为什么删了?”
“有没有严重损害,调查机关判断。”
“你连对方害了谁都不愿意多讲一句?”
“声明是给律师看的,不是写判决书。”
“行,按你的版本。”
“邮件标题别改。”
“证据说话,四个字,记着呢。”
接下来一天,贺知舟照常接诊。
中午十二点,王涛端着盒饭挤进值班室,看见他手机放在电脑旁边,屏幕上开着倒计时。
“抢限量外卖?”
“等回邮件。”
“什么邮件还得掐秒?”
“律师函。”
王涛筷子停在半空。
“有人告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