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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 来自柏林律师团的最后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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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明你传播了虚假事实,还需要证明你具有损害MarCUS名誉的主观目的。”

    “我只提交给法定调查机构。”

    “所以第一层就站不住。向检察机关和职业监管机构提交证据,属于依法行使控告和投诉的权利。”

    “恶意诽谤呢?”

    “他们得先证明内容是假的。”

    “能证明吗?”

    “这封信里没证明。”

    陈志远敲了两下桌面。

    “你看第六页,他们写的是,你所提出的指控尚未经法院裁判确认。”

    “这句话有问题?”

    “当然有。”

    他翻到相应段落。

    “投诉本来就是为了请求调查,要求投诉人在提交之前先拿到法院判决,等于让人先毕业再参加高考,程序顺序都让他们倒过来了。”

    贺知舟喝了口水。

    “后面还有刑事责任。”

    “这是打包套餐,民事索赔不够,再加刑事追责,金额写大,期限写短,最后补一句放弃和解,让收信人在四十八小时内失去判断力。”

    “标准恐吓?”

    “标准到能拿去给实习律师当反面教材。”

    陈志远继续往下翻。

    “真正有底牌的律师函,不会只讲后果,他们会直接反驳核心事实。”

    “比如呢?”

    “比如提交Anna当天的排班记录,证明她确实有权限签字,或者拿出原始记录,证明你送检的扫描件被改动过。”

    “他们什么都没拿。”

    “一个字都没有。”

    电话里传来杯盖拧开的动静。

    “十二页文件,九条法律,六次威胁,一百八十万欧元,唯独没讲那份签名到底是谁写的。”

    “说明什么?”

    “说明MarCUS慌了。”

    贺知舟把律师函缩小,屏幕重新露出邮件标题。

    “他不是才收到投诉吗?”

    “越快发函,越说明他没准备好。”

    陈志远把时间戳念了一遍。

    “伦理委员会的通知应该是柏林时间下午送达,律师函在六个小时后发出。这么短的时间,他们来不及核查全部档案。”

    “先把我吓退,再争取时间清理后面的问题。”

    “差不多。”

    “这算干扰投诉人吗?”

    “目前还不算。律师有权代表委托人主张权利,不过这封信可以提交给伦理委员会备案。”

    “理由?”

    “被投诉人在审查启动后直接向投诉人施压,要求撤回材料,委员会会关注这种行为。”

    贺知舟重新打开邮件,把附件和原始邮件头一并保存。

    “那就备案。”

    “我明早处理。你别回复,也别点他们邮件里的外部链接。”

    “我没那么闲。”

    “还有,对方既然开始动,接下来可能联系你的单位。”

    “医院?”

    “对,要求江城一院约束员工,或者暗示这件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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