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一个乞丐。他这五十五年活明白了一个理:花和刺长在同一棵树上,这不难懂;难的是看见了刺,还肯弯下腰去种花的人。
他提起笔,蘸了墨水,在稿纸上写下题目:
《种花的人》
第一段他是这样写的:
“看见刺而转身走掉的,是游客;看见花而不怕刺、俯身下去侍弄的,是园丁。玫瑰园年年有花,不是因为园里没有刺,而是因为总有人不怕刺。“
往下写,他写得极稳。论点不玄,论据不空:从种树的说到治水的,从一个人的手艺说到一方水土的日子,最后一段收在一句话上——
“一个地方的道理和一座花园是一样的:它不会因为没有人挑刺就不再长刺,却会因为没有人种花而从此无花。挑刺的人尽管挑,种花的人不能停。“
写完最后一个字,他数了一遍,六百八十字,超出要求。他通读了一遍,没有改一个字。
放下笔的时候,他心里忽然一动。
这一段话,十八岁的陶爱民写不出来。这不是靠背诵和聪明能写出来的东西,这是一个在漫天粉尘里跪过的人,才写得出来的东西。
阅卷老师会给这篇作文多少分,他不知道。他只知道,这是他两辈子写的第一句真话。
上午的考试结束,下午两点半,数学。
这一场,才是他真正等了三十七年的。
午休时他在树荫下没吃饭——只吃了母亲煮的两个鸡蛋,喝了半碗井水。前世这一天中午,他紧张得吐了,吐完脸色煞白地进考场,拿到卷子手抖了十分钟。这一世,他闭眼靠在白杨树上睡了二十分钟,铃响前五分钟醒来,去水池边洗了把脸。
卷子发下来。他先在卷首写了名字,然后从第一题做起。
稳,慢,准。每道大题,演算一遍,验算一遍。会做的题一分钟都不省,不会做的题一分钟都不多耗——其实没有不会的:三十七年过去,当年卡住他的那道解析几何,此刻在他眼里像一条走熟了的路,哪里有坑,哪里要拐弯,闭着眼都清楚。
他甚至有一瞬间觉得恍惚:原来知识这个东西,在时间里是不会钝的。钝的是人心。前世这个时候,压垮他的不是那道题,是家里的一百三十七块六、是复读班的学费、是“考不上就跟我回去种田“的后路。一个背着全家口粮上考场的人,负号不丢也会丢别的。
最后一道大题,他做完,验算,答案对上了。他放下笔,抬手看表:还剩二十一分钟。
他没有提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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