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做到了,我要是生气的话估计早就气死十几回了,两个人在一起总要相互理解,相互体谅对吗?再说我也喜欢看你打球,虽然我不懂篮球。
读完第一段,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不是因为她没生气——是因为她用了一种我完全没想到的角度来回应我的道歉。她没有说“我原谅你“,没有说“下次注意“,没有说“你为什么没写信“。她用的是列举我的“前科“——打球的事、保证的事、一次次没做到的事。她把这些翻出来,不是要翻旧账,而是要告诉我:你以为这次很严重?在你所有的“罪状“里,这次连前十都排不进去。
这是一种更高级的安慰。它不是“没事“,而是“这点小事算什么,你以前犯的错比这大多了,我不都原谅了吗?“
而“我也喜欢看你打球,虽然我不懂篮球“——这句话让我心里一热。她不懂篮球,但她喜欢看我打。不是因为篮球好看,是因为我在场上。这种“无条件关注“是十七岁的爱里最珍贵的东西。
我们已经是高三的学生了,也该长大了,不管我们将来的结果如何,我们都应该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学习当中去,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这句话在1990年代末的高中生里几乎是口头禅级别的存在。它出现在摘抄本上、课桌的涂鸦里、毕业纪念册的留言栏里。它太平常了,平常到几乎成了一种“正确的废话“。但从她嘴里说出来,在这个语境里,它有了不一样的重量。
因为她在用它来回答一个我们都不敢问的问题:我们将来会怎样?
她没有说“我们会在一起的“。她说的是“不管结果如何“。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她知道高三会改变一切,意味着她知道未来有太多的不确定性,意味着她不敢承诺“永远“。但她敢承诺的是:此刻,我们全心全意。
这样吧,我把我的相片给你两张吧,要是想我而又见不到我时就看看她吧,不过,可千万别光喜欢相片而不喜欢我啦。
照片。在那个年代,照片是一种很“重“的东西。不是手机里随便拍一张发过去——是去照相馆拍的、洗出来的、可以握在手里的实体照片。她愿意把自己的照片给我,意味着她愿意让我“拥有“她的一部分。不是全部,是一部分。但那一部分,是可以被握在手里的。
而“千万别光喜欢相片而不喜欢我啦“——这句话是撒娇。是她怕我有了照片就不写信了,怕我看着照片就满足了,不再去找真实的她。这种“怕被照片取代“的担心,在后来的岁月里会被无数次验证:当你拥有了一个人的照片,你确实会多看照片,少写信。但她当时就预见到了。
还有晚上最好别做梦,梦不真实,晚上也别想我,那样睡不好觉会影响一天的学习,应该像我这样,晚上从不想你,白天想就够了。
最后这句话——“晚上从不想你,白天想就够了“。
我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她在撒谎。她一定在撒谎。因为就在不久前的那封信里,她写的是“今晚看不见你,我心情肯定会不好的“。如果她晚上不想我,为什么心情会不好?如果她晚上不想我,为什么会在火车上写日记、在信里抄卡伦·卡朋特的歌词?
她撒这个谎,是因为她知道我昨晚做了梦。她知道梦让我哭了。她不想让我再哭。所以她说“晚上别想我“——不是因为她不想被我想,是因为她不想我因为想她而睡不好、而做噩梦、而哭醒。
而“白天想就够了“——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白天有我。白天我们在会议室,在同一个教室里,在同一个走廊里。白天你不需要做梦,不需要在梦里追一个追不上的背影。因为白天,我就在你面前。
看完信后,又看看夹在信里的相片。
照片上的她——穿着那件我熟悉的白色T恤,头发扎成马尾,嘴角微微翘着,眼睛里有一种我说不清的光。不是笑,不是不笑,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东西。像是她知道镜头在对着她,但她的心思不在这里,在别的地方。在信里。在我这里。
确实像她说的那样,照的的确很漂亮。
但漂亮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是她。是那个在火车上写日记的她,是在医院里忍着头疼不告诉我的她,是在信里抄流星诗的她,是那个骂我“白痴“时嘴角翘起来的她。
我把照片翻过来。背面什么都没写。她没有写日期,没有写“送给超“,没有写任何字。也许是因为她觉得不需要写——照片本身就是一句话。也许是因为她不好意思写——十七岁的女孩,把一张自己的照片交给一个男孩,已经用尽了所有的勇气。
看过之后,马上就想该学习了。
这句话不是矫情。是因为她的信给了我一种力量——不是那种“打了鸡血“的力量,而是一种安静的笃定。她没生气。她在。她在白天想我。这就够了。剩下的事,就是学习。
于是整个晚自习的效果都很理想。
最后快下课时,替徒弟写了一首诗,是李商隐的《无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