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风雨,它们不需要对应某个具体的朝代,它们只需要活在我的故事里,也活在你们的想象中。
接下来想聊聊这本书本身。
其实珣濯这个人物,是我在写到北疆使团出场的时候忽然想通的。
原计划里他只是一个清冷寡言、默默守护的男二型角色,可写着写着我发现不对劲了。
尤其写到他在观星台上说“公主的命格不该存在于这世间”的时候,我对着屏幕发了好一会儿呆,心想完了,他已经是男主了,谁也拦不住。
我不知道有多少作者会和我一样,写到后半段时角色已经不听你使唤了。你本来想让他走这条路,他自己偏要拐到另一条路上去,你还拽不动他。
我刚开始构思这本书的时候,灵感来得很猛。那些人物、情节、对话像是排着队往我脑子里挤。一整本小说将近写完的时候我才开始发布,因为这样一天就能发很多章,读者也能多看一些。
追更的苦我自己当读者时体会过太多次了,所以我想,与其让你们一章一章地等,不如我提前把故事讲完,然后一口气端上来,让大家痛痛快快地看。
说起来很不好意思,当初这个决定其实还有一层考虑。
我想着万一写到一半卡文了、剧情崩了,至少还有时间回头修修补补,不至于在读者面前当场翻车。
还好,写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发现这个故事比我想象中更完整。
以后如果重新开新书,还是会用这种方式。
说个实话,最开始,这本书我是打算写成be。
我当时想,沈蘅毕竟是一个穿越者,她的灵魂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任务完成之后她回到现代,珣濯在北疆孤独终老,许多年后两个人在不同的时空里同时抬头看同一轮月亮。
然后我开始写正文。
写到珣濯在寒室里吐尽最后一口血,写到沈临抱着沈蘅的尸体说“蘅儿不怕,哥哥带你回家”,写到珣濯一夜白头,沈蘅在现实世界一个人望着月亮,写这些段落的时候我哭得稀里哗啦。
我这人泪点特别低,自己写的东西自己哭,说出去都嫌丢人。
可哭完之后我看着这两个小苦瓜,忽然下不去手了。
现在回头想,我觉得这个决定是对的。
其实往往最深刻的,不一定是最虐的那个。
我读过的许多让我念念不忘的书,不是那些让我哭得最惨的,而是那些让我在深夜合上书页时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好像跟着书里的人一起走过了一段很长很长的路,路上有风有雪,但他们一直牵着手,从来没有松开过。
两个小苦瓜,前半生已经够苦了,后半生就让他们甜一点吧。把be的版本彻底删掉的那一刻,我觉得自己也松了口气。可能是因为,在写他们的故事时,我也被他们治愈了。
其实我之前写过不少短篇,那时候为了迎合市场,去看过很多榜单上的热门作品。
我发现大部分节奏快、情绪强的短篇都喜欢过度苦难。
前面疯狂压抑情绪,后面啪啪打脸,怎么虐怎么来。
我跟着写了很多,写到后面我觉得很痛苦。那种痛苦不是因为写作本身太累,而是我发现自己写不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笔下的人物只是情绪的载体,是用来完成“虐”和“爽”这两个动作的工具。
我写得越来越熟练,却越来越不快乐。
那种感觉像是明明想给角色一颗糖,却非要先把他们按在地上摩擦三章。
后来我就想,这种写作方式真的适合我吗?答案是不适合。
后来到番茄,刚开始写的那两本小说其实还是受了之前写短篇的影响。
我不知道怎么让一本书真正变得有温度起来,怎么让人物自己去说话,怎么让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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