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弊,岂是一人之力可回?
他在任五年,两次黄河大决,都率民夫堵上了。高家堰大堤培修三次,淮扬七府才免了水患。这些功绩,诸公怎么都不提?
如今他自劾请罪,已有悔意。革职闲住,足以惩戒。若还要查抄追赃,试问,河工本就是用钱的差事,年年挑浚,岁岁培修,银子都填在河里,哪里一笔一笔算得清楚?
今日因言官弹劾便查抄封疆,明日谁还敢任事?诸公只知执法,不知体国,将来河工败坏,漕运阻滞,谁担其咎?”
户部尚书林世远随即出班,接过话头:“张部堂所言是理。钱粮核销,自有部里的成例。河工正项银两,工部题覆,户部复核,每一笔都有底册存档。
说张惟岳贪墨,拿出实据来?总不能凭着底下人几句闲话,便抄朝廷大臣的家。此例一开,往后封疆大吏人人自危,政务谁还肯实心办理?臣以为,革职足矣,追赃查抄,断不可行。”
刑部尚书顾贞观也跟着出列道:“陛下,刑律有定,定罪须有实证。如今只有清口王宪等数人克扣工食的小账,并无张惟岳侵吞帑银的实据。按律,只能定‘约束下属不严、调度失宜’之罪,革职闲住,于法相符。不可深文周纳,酿成冤狱。”
工部主驳,户部主钱,刑部主刑,三人三足鼎立,都把着 “无实据”“体国体” 的话头,要把张惟岳的罪名轻轻放下。
说到底,张惟岳是工部出去的人,户部年年批河工银,刑部不愿担 “苛察” 的名声,三人利益相连,自然要一力回护。
林文俊越班而出,目光扫过张秉忠三人道:“好一个‘无实据’!好一个‘不可深文’!
张部堂说河工难,臣敢问,朝廷每年拨几十万两帑银,是让你们‘难’的?林部堂说有底册,敢问,底册上的民夫数目、土方数目,你们核实过吗?
河工上‘冒领民夫、虚增土方’是多少年的积弊?户部次次照单全收,是核过了,还是懒得核?
顾部堂说要实据,王宪等人的供状里,已经供出每年‘三节两寿’都要给总河衙门送孝敬,这算不算实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