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烧得他,辗转反侧,夜半子时,猛然惊醒,脑海中,还都是一个男人的眉眼。
一直到殿试后,跨马游街那日。
沈煊站在一座临街酒楼的二楼,那是风景最好的地方,不是皇亲国戚,连门槛都碰不着。
二楼原被人包了场,沈煊花了五百两银子,才买来一个雅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非要来凑这个热闹,可他还是来了。
楼下有人吵嚷着什么,他没听清,他只看见游街的队伍,从长街那头过来,旗子翻卷,鼓乐喧天。
那人骑一匹白马,穿一身红袍,头上簪着金花,眉眼间是他从没见过的从容。
满街的人都在看她呢,她却视若无睹。
沈煊站在窗边,看得出了神
光,又回来了。
他站在二楼,居高临下,看他骑在马上,从长街那头过来。
灯火从街两边涌过来,红的黄的,明的暗的,全涌在她身上。
他穿一身红袍,那红不艳,沉沉的,像熟透了的朱砂,在灯火里,泛着一层暗哑的光。
头上簪着金花,赤金的花瓣,在日光和灯火交界的地方忽明忽暗,花心那颗珠子一闪一闪,像一颗极小的星子。
好看,俊秀,再好也是个男人,沈煊告诫自己。
可队伍快走过时,他偏偏抬头,朝这边望过来。
几乎是瞬间,可沈煊偏偏看见了,他看见他的嘴角,弯起一个浅淡的弧度,牵得像初一的月牙,淡得像水墨画里,那一笔最轻的远山。
好看,真的,不用脂粉堆叠,更不用衣裳衬托,那两个字,从骨头缝里探出来,嵌进皮肉里。
真真是一把快刀,滴血不沾,就能把人劈成两半。
沈煊站在窗边,只觉得三魂丢了七魄,一半的他还在窗边站着,另一半已经飞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