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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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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归他,车归他,存款一人一半。”她把一块回锅肉在碟子里翻了翻,没吃,放下筷子。“没有孩子,干净。”

    程京京在吃酸菜鱼里的酸菜。酸菜切得细,咬起来咯吱咯吱的,酸味正,不呛。“嗯。”

    “你说我当初怎么就嫁给他了呢?”

    程京京想了想。“当初你也觉得他挺好的。”

    “那是当初。”

    “当初也是你选的。”

    周小曼被这句堵了一下,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你能不能不说这种大实话?”

    “你问我的。”

    周小曼瞪她,但没生气。她们认识二十多年了,从上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是同班,座位前后桌,一起上厕所,一起在小卖部门口分一袋辣条。初中不在一个班了,但放学还是一起走。高中毕业后各奔东西,联系少了,但那种“老友”的底色没变过——不管隔多久见面,坐下来就能接上话,中间没见面的那些年像不存在一样。

    程京京从小就是这样。不好听的话她不会说,太假的话她也不会说。剩下的大实话,挑挑拣拣地说。周小曼习惯了。

    “你呢?”周小曼忽然问。

    “我什么?”

    “你那个不婚主义,还坚持着呢?”

    程京京夹了一块海参,嚼了两口咽下去。“一个人不好吗?”

    海参本身没什么味道,但酱汁调得好,咸鲜浓郁,裹在软糯的海参上,嚼起来满口香。

    “那万一遇到合适的呢?”

    “再说。”

    周小曼端起杯子,没喝,看着杯子里琥珀色的酒液。酒在杯里微微晃荡,灯光透过酒液,在桌面上投下一小片晃动的光斑。“我以前也不信,”她说,声音比刚才低了一些,“刚结婚那两年——头两年吧——我也觉得挺好的。他下班回来会带一份我最爱吃的糖炒栗子,冬天的时候,栗子还是热的。我生病了他会请假在家陪我,熬粥,煮面,虽然煮得不好吃。那时候我以为能过一辈子。”

    她把杯子放下,用筷子搅了搅盘子里剩下的木耳,没夹。“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变了。说不清是哪一天,哪一件事。就是他下班回来不带栗子了。我生病了他也还在上班。偶尔一个眼神交过来,像越过一件家具在看窗外。”

    雅间里安静了一会儿。窗外花园里的银杏树沙沙地响,风吹过,叶子像无数把小扇子在轻轻摇。远处有人在弹古筝,琴声隔着几堵墙传过来,断断续续的,听不清是什么曲子。隔壁雅间好像在给谁过生日,唱起了生日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调子不太准,但热闹。

    “都过去了。”周小曼端起杯子,一饮而尽。

    程京京没接话。她知道自己不需要接。周小曼不是来找答案的,是来把这些年攒着没说的话倒出来的。她只需要听着。

    她又给周小曼倒了一杯。酒壶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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