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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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愉,悦,却仍要板着脸重击,问她在叫什么,在叫谁,是谁在这里。

    阿椿只好说哥哥,是哥哥,是哥哥在疼阿椿。

    她发现自己已彻底爱上这种事,不知是好还是坏。

    酷夏至。

    阿椿领了二十贯钱,先给娘买金纸叠金元宝烧掉,供了瓜果点心,又买了细细软布,预备空闲时给沈维桢做条手帕;最后,给沈湘玫、秋霜、冬雪、春雨一人买了一个漂亮小灯。

    送给沈湘玫的那盏灯更贵重、漂亮些。

    “南梧州的第一个七夕节呢,没有京城那么热闹,但总要有灯吧,”阿椿想了想,说,“我们府上可以自己过七夕节,也可以搭彩楼,做点心……”

    越想越觉得合适,她兴冲冲跑出去,想找沈维桢商议,却见他束起发,一身便装,一副要出门的模样。

    阿椿疑惑:“今天不是休沐么?哥哥要去做什么?”

    “再有一个多月,晚稻就该熟了,”沈维桢说,“这次受飓风影响,不少田地的稻谷倒伏,损失惨重;昨日我看一县丞上报,说有一处山下的水田,稻谷倒得极少,我去看看。”

    他预备着去勘测一番,究竟是地形原因,还是稻谷品种。若是后者,就该大力推广下去,可以大大减少飓风对稻谷产量的影响。

    南梧州沿海,很多地方种不成稻谷;如何提高稻谷产量,一直是沈维桢的心事。

    阿椿眼巴巴地说:“我也想去。”

    沈维桢笑:“前几天不是抱怨累么?怎么?难得休息一天,又要跟我出去跑东跑西?性子都跑野了。”

    “我不管,我就是想去嘛,”阿椿飞快跑开,“我去换男装,哥哥等我。”

    回到花中堂,秋霜在绣手帕,看见她,高兴地说:“姑娘,章夫人送来拜帖呢,她也到南梧州了——”

    “等我回来再说,”阿椿手脚麻利地换衣服,“我要出去一趟。”

    冬雪已经习惯了,问:“姑娘今晚想吃莲藕煲排骨,还是香菇炖鸡呢?”

    “莲藕,”阿椿嘱托,“多放肉,我爱吃肉——再给我煮些银耳莲子粥来,我晚上肯定会很饿。”

    冬雪笑:“哎!”

    秋霜刚起身,阿椿已经风风火火跑出去了。

    “姑娘可真是,”秋霜无奈,“这样下去,将来回京城还能适应么?”

    京中可没有这般自在。

    就连沈湘玫姑娘,现在都有些不想回去了。

    冬雪说:“只要大爷在,姑娘在哪里都能自在。”

    秋霜没反驳。

    幸好姑娘这些时日不再提走的事情了,那可憎的、出卖姑娘的李忠玉倒是来了一次,就在昨天,黑着脸拦下秋霜,说有要紧事提醒姑娘——

    被秋霜毫不客气地赶走了。

    什么东西,秋霜生气。

    但是,姑娘确实不能再轻信这种人了。

    幸好大爷有办法,否则,还不知要出多少乱子呢。

    晴空万里,阿椿带一顶草帽,仍旧和沈维桢同乘一匹马。

    “当年你卖掉的那只小马,我已有了些许眉目,”沈维桢说,“是一个镖局买去了,后来,那镖局做不下去,便将它卖给一个商队;那商队常年游走于京城和南梧州,我差人打听了,这几日差不多就能回来——到时候带你去认一认。”

    或许是早餐吃多了,现在,阿椿觉得肚子里热乎乎的,很饱,很舒服:“哥哥一定费了不少力气。”

    “唉,真是好大一番功夫,”沈维桢叹气,“待回府后,你可得好好地疼疼我。”

    说说笑笑,已到稻田附近,沈维桢向稻田的主人家买了十几株,命人先带回去。

    此处风景秀丽,山清水秀,两人并不着急走,只留下叶青,四处走了走。

    意外就发生在这时。

    有几个孩童在榕树上玩,不知怎么,有个孩子爬到上面,不敢下来,急得哇哇大哭。

    阿椿见状,立刻要爬上去将他抱下来,沈维桢拦住:“让叶青去。”

    岂料叶青快碰到小孩时,不知小孩是不是太紧张,竟滑了脚、松开手,直直坠下,沈维桢不加思索,伸手去接。

    小孩是接住了,人也被砸倒了,右臂一阵剧痛,沈维桢皱着眉,还没问小孩有没有受伤,却见小孩满脸惊恐,一句话不说,忽而跑掉了。

    沈维桢敏锐地意识到不妙。

    他起身,将断臂遮在衣袖中,若无其事地吩咐叶青。

    “看天色,马上就要下雨了,你先将姑娘送回府,我马上跟过去。”

    阿椿仰脸,看了看天,不解:“为什么我们不一起?”

    “我刚刚不慎丢了你送我的荷包,”沈维桢微笑,“回去找找,无事,你先回去吧。”

    阿椿还想再说,叶青窥见沈维桢眼神,一凛,立刻上前:“姑娘,请。”

    待两人走后,沈维桢用左手拔出佩剑,平和:“哪里的兄弟?何必一直躲躲藏藏,请现身吧!”

    话音未落,只见箭矢四面八方而来,沈维桢右手虽断,尚有左手以剑格挡。

    然,实在抵不住箭矢诸多,右臂膀被一支箭擦破。

    剑雨过后,十几个蒙面人手持刀剑,缓缓向沈维桢聚来。

    果真是冲他来的。

    沈维桢放心多了。

    他面不改色,持剑杀过去。

    一群宵小,沈维桢尚不能放在眼中,不到一柱香时间,俱斩杀完毕。

    沈维桢留了一个活口没杀,只以剑挑断他的手筋脚筋,才在他断肢上,逼问是谁指使。

    那人嘴唇颤巍巍,痛到刚张开口,只见一支箭从侧面而来,贯穿他的头颅。

    沈维桢急急后退。

    竟还有人在暗中埋伏!

    他适才断了右臂,又一连斩杀十几人,一时不察,一根箭自他右腿穿透,痛到沈维桢皱紧眉头,忍不住单膝跪地,以剑撑地。

    潜伏暗中的黑衣人终于缓缓现身。

    他盯着沈维桢的脸,手拎砍刀,越走越近。

    沈维桢以剑撑着身体,缓慢起身,坐在地上,依靠着石头,仔细看着来者。

    “阁下在为谁做事?”沈维桢虽被箭矢刺中了右腿,仍冷静异常,微微一笑,“可知谋害朝廷命官乃死罪?”

    黑衣人一言不发。

    “我乃圣上亲自任命的安抚使,兼南梧州知州,”沈维桢眼神冷淡,噙着一丝笑,“你杀了我,便是挑战皇权秩序。圣上必定会指派钦差大臣来彻查此案,严惩不贷。你的家人,你的亲人,皆会被处以凌迟、斩首极刑——株连九族,也未可知。”

    黑衣人终于有所反应,他声音嘶哑:“若不杀了大人,我的家人现在就会死。”

    沈维桢微眯眼睛。

    南梧州口音,说话声音不抖,可见并非初次杀人;又知他是大人,家人被拿捏。

    不动声色,沈维桢手藏在暗处,抓住石头下的一捧碎石子。

    “对不住,”黑衣人说,“对不住,大人。”

    他用力扬起刀,要砍下沈维桢头颅——

    沈维桢亦反手,要以石子击他穴道——

    电光火石间,只见一熟悉身影高高跃起,一声不吭,自背后狠狠刺穿黑衣人咽喉,一剑贯穿,一拧,干净利落。

    顷刻间,黑衣人瞪大眼睛,歪歪斜斜倒下。

    沈维桢仰首,灿烂阳光倾洒。

    他眼里只有妹妹的脸。

    阿椿拔出沾血的剑,死死握在手中,警惕环顾四周后,另一只手焦急扶他:“哥哥,你还好吗?”

    密林之中,暗中窥探的李忠玉失了神,死死盯着石头前的兄妹二人。

    他看得真切。

    适才,阿椿使出的那一招,才是真正的疾风剑法第一式——拨云追月!

    沈维桢虽败坏伦理,却是个实诚人,那老狗从始至终就不曾交以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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