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九十九章 偶遇落魄游侠,桃李春风一壶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长条木凳,嘴角挂着浅浅的笑意。

    “过来坐着,我请你吃馄饨!”那落魄汉子倒也真不跟他客气,挤出一丝比哭还难看的苦笑,手脚并用,费了好大劲儿才从地上爬起来。

    坐定之后,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两眼这个瞧着有几分面熟的白衣年轻人。歪着脑袋想了老半天,眨巴着眼珠子问道:“咱们两个……是不是在哪儿见过?”“兴许吧。”听着这温润得像玉一样的声音,再瞧瞧那副神仙似的容貌气度,汉子抬手挠着后脑勺,咧开嘴嘿嘿一乐。“在下温华,斗胆问一声公子高姓大名?”

    “不过是一碗馄饨罢了,用不着你还。”顾天刹随口敷衍了一句,便低下头,专心吃那碗刚端上桌、还冒着滚滚热气的馄饨。这事儿说来也真是巧得不能再巧,谁能想到竟会在这地方碰见这位亲手折断木剑、从此退出江湖的寒微游侠儿。

    在白衣教主看来,真正的江湖,本就不该只有李淳罡、王仙芝那样高高在上、遥不可攀的大人物。

    更多的,应当是属于那些平头百姓、凡夫俗子的江湖。天底下哪一个少年郎不曾梦想过仗剑走天涯,去亲眼瞧一瞧这世间的繁华盛景,去闯一闯那更大更辽阔的江湖呢。眼前这个落魄潦倒的游侠儿,才是江湖最真实不过的写照。

    温华这个人,身上的江湖气最是浓重,虽说平日里看着惫懒无赖,可心里头却揣着志向,也把情义二字看得比天还大,是那种真真正正的江湖儿女。

    一辈子从来没赢过一回的温不胜,到头来却赢了一辈子未尝一败的黄龙士。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杨柳依依、烟水渺渺的长堤附近,这处不起眼的馄饨摊儿前头,两个不过才一面之缘的年轻人,就这么边吃边聊了起来。

    狼吞虎咽的游侠温华压根顾不得烫嘴不烫嘴,呼噜呼噜一口气连干了六碗。他摸着撑得圆滚滚的肚皮,天南海北地侃了起来,说他离开家乡之后的种种见闻,那些个江湖上的稀奇趣事。

    也不知怎么的,他对眼前这位白衣公子似乎有着一种天生的好感,甚至连自己跑去打擂台比武,结果被人揍成猪头那样的糗事,也说得眉飞色舞、津津有味。

    而且他嘴上一点把门的都没有,什么烟花柳巷里头的风流勾当,更是讲得唾沫横飞,来劲儿得很。至于那套一饭之恩、他日必当涌泉相报的俗套谢辞,倒是只轻飘飘地说了那么三两句,便不再提了。

    顾天刹一双眼睛微微眯着,嘴角始终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耐着性子听他在这儿天马行空地胡吹海侃,还时不时地插上两句嘴,故意引着话头往下问。

    对眼前这个性子洒脱不羁、豪放爽利的落魄剑客,他打心眼里倒真有几分喜欢。

    江湖是什么?是侧身挥剑那一瞬间的快意恩仇,是堵在嗓子眼里死活不肯说出口的绕指温柔,是侠骨里头渗出来的香,是野心深处的妄,也是那桃花细柳的旖旎风光,大漠孤烟的苍凉壮阔。

    更是那满满一腔滚烫的、只属于年少轻狂的热血!

    从言谈话语里头不难瞧出来,温华这人骨子里自有一股万里长风浩荡、倚天剑气横秋的豪迈气概,志存高远,侠骨铮铮作响。

    说到若是有朝一日能够登上那武评榜,闯出一番响当当的名堂来时,他毫不犹豫地抬手朝着襄樊城北面猛地一指。

    “杀他娘的蛮子,报效家国,行侠仗义,再讨一房胭脂评上挂着名的大美人做媳妇儿……”顾天刹听罢了这番话,脸上露出钦佩的神色,重重地点了点头,冲他高高竖起了大拇指。

    发髻上头还沾着几根枯稻草的游侠儿,嘿嘿嘿地直笑,露出一口白牙,可那眼神却是灼灼发亮,透着一股子不容置疑的坚定。到后来两个人越聊越是热络,干脆又扯着嗓子冲老板要了好几坛子烈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