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目的并非是想让案件以公正行审理,而是.妄图以医疗代替刑责!」
「公诉方代理人,是在蓄意报复!」
医疗代替刑责...
第一法庭。
近千人,原本脑子的思路还混乱异常,但在这句挑明的话脱口後. ..
他们精神一震,瞳孔一收,立马意识到什麽。
是了。
精神病不负刑责确实值得诟病。
但不负刑责的同时,需要将精神病,强制关押进「安康医院』进行强制医疗!
安康医院可不是什麽好地方,否则刘国富也不会想着跑出来。
後世还好,但现在.....殴打、喂药、电击、强奸是真的有!
相比起监狱,优势仅仅只是自由一些. . ...但监狱有刑期。
强制医疗是「无期!』
能不能出来没有具体的时间,全看主治医师,主观认为你是否可以出院,如果一直觉得你治不好,在里面呆一辈子都有可能!!
所以,原告是想..
医疗代替刑责!
而且,还是漫长无比,可能几十年的强制医疗,代替最多服刑五年的刑事责任!?
「审判长,我方只是就事论事罢了!」
代理人席位。
范贺收回放在徐德身上的视线,他挪到法官身上,平淡道:
「我方当事人已经深深感到懊悔,不愿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这是刘国富和严菲的意见。
对方在意识到,刑责和民赔全都没了後. ..态度就有些癫狂。
於是乎,范贺只是将选择摆出,对方就果断选择,用一辈子的强制医疗代替短期的刑事责任!强制医疗这东西. ..可不会被未成年所束缚!
「这是案发期间,唯一一个清醒着知道,案件全过程的人的证言。」
说着。
他从公文包中,抽出一遝材料,上面多是刘国富单方面,针对重度精神病的供述。
「还请审理。」
话落。
书记员便将文件递到审判上,三个法官接过,越看,眉头拧的便越紧。
材料.没漏洞。
「异议!」
「我方反对,你方这分明是主观供述,没有任何客观依据加持!」
徐德开口,他声音很大,隐隐带了一丝丝的怒意。
他敢打包票,面前这个人...绝对是公报私仇!
将对案子的无能,转变为加害被告人张月的行为,明面是是替委托人追责,实际上..完完全全的泄愤!「不,我方这是客观口述!」
范贺没有犹豫,立马摇头驳回。
「口述不存在客观,除非存在证据加持!」
徐德更是没有半分让步的迹象。
范贺道:「现场存在客观依据!」
「就本案而言,受害者刘国富身中17刀,却并未致死,且受到的伤害明显杂乱无章。」
「可以侧面验证,被告人张月在案发期间,不具备自我辨别能力!」
「反对!」
被告席。
林月也是怒不可遏,思维开始转动,开口回应。
「2月18号,警方抓捕被告人张月期间,後续口供明确指出张月在案发期间存在清晰意识!」「对方仅是被病症所影响,实则并非失控!」
代理人席位。
范贺开口道:
「被告人,我方要告诉你的是。」
「精神病的精神失控与肉体失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
「被告人张月,明显是在精神失控的情况下肉体不受控制,所以呈现为,精神存在自主辨别意识,可肉体却不受意识掌控!」
话落。
「荒谬!」
林月完全不认同,她眉头凝起,厉声道:
「强词夺理,你方分明是在强词夺理!」
「主观方面的是否失控,应当由我方被告人亲口辨认,而非由其余人进行主观判定!」
范贺摇头,绝口否认。
「不,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我方委托人,切身实际的感官!」
「他是受害者。」
「他针对对方的状态,有权进行指证!」
说着。
范贺微微一顿。
紧接着,他看着面前的人,脸上流露出一丝温和的笑容。
「如果,您方认为被告人张月,并未失控,那麽. ..」
「客观实质证据在哪?」
证据?
精神领域上如果存在且找出客观实质证据,人类也不会一直居住在地球上了!
「你!」
林月心中淤气,愤怒无比,却掏不出哪怕一点证据。
范贺微微一笑。
未成年,是无法质证的案件,范贺掏不出任何证据。
同样的。
指证精神病。
对方也掏不出,任何可以证明并未犯病的客观证据!
「被告人。」
「请递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