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常识逻辑分成了姐姐和妹妹。
两人又没异议,所以以分出的身份上了法庭,这就好似一个泡沫,美丽无比,但. ....一戳即碎。
「可问题是,当事人是纯主观意识,认为自己是姐姐啊!」
丁岩内心惊觉。
开庭前。
张大张二,和司法确认了自己张月张星的身份。
这有用吗?是不是觉得,只要确认了,就必须得用?
想错了。
司法上,任何客观信息,只会看你的证据,而不是主观!
若是主观就能认证身份. ..那这个世界,最盛行的行业是叫「替罪』。
张大认了没用。
得有客观证据支持他的主观意识才行!
范贺和周宁都落入惯性思维的陷阱了。
两人接触案子最久。
也和「张大张二』这个身份接触最久,明显是思维下意识区分出了姐妹身份。
但丁岩不同。
他才刚来!
压根没有这个惯性思维!
「身份信息无法确认. ..这份材料,目的是加重「无法确认身份』这一问题的!」
范贺不断扫过手里的文件,脸色愈发难看,他瞳孔中闪烁出震惊。
丁岩内心一紧。
身份信息,能用作辩护的法例有几个?
一,年龄,二,身体。
後者是精神病,徐德已经提过。
那就只剩前者了. .…
「两个人年龄多大?」
七个字落下。
两人脸色青一阵紫一阵,五颜六色的,最终跟锅底一样黑。
范贺咬着牙,从牙缝中钻出一句话。
「姐姐18,妹妹. . .」
「17岁!」
17岁?
也就是没有成年,2003年,2月18日,对刘国富造成重伤的那一天...
两个身份中,其中一个,没有成年!!!
丁岩近乎是本能的,将一条法例脱口而出:
「《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未成年人事项,第一款是. ..」
说着。
丁岩顿了顿,紧接着。
一个令在场几个律师心凉半截的款项在耳旁浮现。
「给予未成年人特.....」
「优先保护!」
优先保护..优先...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丁岩紧忙开口道:
「陷阱,这是陷阱!」
「身份问题挑到明面上,法院不可能再按原本的身份进行审理,依照第4条第1款。」
「被告人身份混乱的情况下,那麽,在法庭并非是以成年的身份被审理. . .. .而是以未成年受审!」「对方律师. .」
「他想彻彻底底为被告人脱罪!」
脱罪.彻底脱罪!
承担部分责任的精神病法例 ..。
存在自卫性质。
未成年. ..,
三条最bug的辩护法例,不知不觉间,竞被对方凑到了一起!
这种辩护证词,法院会宣判什麽?
缓刑?有很大概率是缓刑!
什麽是缓刑?
缓刑就是缓而不刑!
判二缓三,判你两年,缓期三年执行,意思是两年後再对你进行两年刑期处理。
但,如果在这缓期的三年以内 ..你没有触犯法律,那麽,就不需要再坐两年的牢,直接给你抹除。基本就是无罪!
别说两年了,就是十年呢!
回想一下,自身过去的十年间,你有犯过什麽能进监牢的罪吗?没有,绝大多数人十年也不会犯罪!所以..
「这不是归纳整理的基础信息材料 ...」
丁岩看着范贺周宁手里的档案,他眼角直跳。
「这是经得起推敲、逻辑缜密、思维刁钻的. . ...」
「无罪辩护!!!」
话落的刹那。
所有人後背一凉,心中发毛。
此时,再投向这两份材料的眼神,已经明显带上了震惊与骇然神色。
魏晓只觉惊悚,喉中乾燥,不自觉的後退一步。
他盯着那份,自己看了几十分钟,觉得平平无奇的基础资料 . ..…
陷阱。
这是陷阱!
是一块、活生生绞杀所有人,将鲜血与肉碾碎的磨盘,血腥无比的致命陷阱!
而他们 ..,
险些就在这麽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擡脚踏入其中。
「怎.」
「怎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