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相反..
徐德却什麽表情都没有。
硬要说的话...是笑?
是意味深长的笑!?
「主任你现在得骂他两句,不能笑,法庭是严肃的地方。」王超小声建议道。
徐德没理他。
不多时。
审判长张秉心结束交流,他深吸一口气,看向公诉席。
「公诉方,你方是否有异议要提出?」
闻言。
公诉席,黄石等人张了张嘴,稍稍思索後,开口道:「审判长,我方有异议!」
「根据警方所提供的卷宗,原文中明确显示:经过调取监控、走访同学、问询老师,最终,将目光锁定在被告人身上,经过比对证据,确定对方为案发嫌疑人..
」
「警方没有说过被告人是自首!」
「并且,卷宗中所说,完全属正常刑事侦查以及抓捕行为,与自首完全不沾边!」
黄石脸色严肃,声音很是响亮。
自首?
案发後3个小时警方才抓到人。
黄石可没听说过,杀完人3个小时,警察亲自找上门抓捕也算自首的!
「公诉方,我方要纠正你一点!」
张伟却直接出口反驳。
「法例上明确规定了,「能跑而不跑」类型,属於自首性质。」
「被告人刘婧琪三人,在案发後完全可以逃离案发现场,即18中」,但对方依旧选择留在原地等待警方带走。」
「且期间并未抗捕,主观意识顺从!」
确实。
当时现场混乱,学校人数众多,真要跑的话...那三个小时足以跑掉。
尽管跑不出市,最起码也能在绿森市躲藏,避过几个月风头後,刘婧琪完全可以出市,然後找个地方隐姓埋名。
虽然听起来不太现实。
但2002年就是如此,社会掌控力与二十年後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只不过..
「异议!」
「被告人从未配合过警方,你方所言完全是断章取义!」
「有关自首,向来是以来龙去脉进行定义,而你方却仅将地区限制在18中内的行为,将恐惧」说成顺从」!」
「且,案发现场处於学校主楼天台,被抓地点位於宿舍,已超出案发现场所规划范围「」
。
「综上所述,被告人刘婧琪,在被抓捕期间并不属於未跑」,而是已跑,意图躲进宿舍、浑水摸鱼!」
检察官张庆忽的开口,他脸色严肃。
当即站起身,开口道:「有关自首定义,应当还要纳入後续表现。」
「被告人刘婧琪意图通过家属串联吕广军,为其创造有利条件,掩盖其犯罪行为,完全属於抗拒坦白」,理应从严处置!
自首,从来不是只截取单个画面。
而是要看整段!
首先是跑没跑,其次是如何被警方带走,最後看後续是否配合。
这麽说吧。
哪怕你是主动跑到警局,但进了警局一句话不说,抗拒坦白,那也不属於自首。
是的。
哪怕你主动走进了警局,只要不摊牌,别说自首了,就连自动投案」都算不上!
自首就是个加减法题目,只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才=自首。
刘婧琪後续抗拒从严,拒不交代,甚至还出了吕广军这档子事,哪怕是说破天了,她也属於情节恶劣的那一档。
总之...
检察官张庆深吸一口气。
他将这几个月,在脑海中无数次复盘所憋的话,在这一刻全都宣泄而去。
「无耻,被告席,你方这是十分无耻、无德、狡诈的发言!」
「有关上述所言,完全是无心无良!」
「审判长,我方要求驳回被告方所言!」
这是..
直接开口骂了?
说实话,庭审秩序一般是不允许骂人的,但张庆还是开口骂了..
徐德下意识看向张庆,看着那背对自己的身影,总感觉对方说这话的时候有些奇怪。
至於被告席...
金牌律师张伟,此时也是眼神中流露出些许诧异。
「反应怎麽这麽大?」
张伟呢喃着。
虽然预料到对方会有所反应,但实在是没想过,张庆会在这个场合,直接开口骂审判台。
「被告方,你方辩护第四条,被告人自首言论依据不足,不予成立!」
审判长张秉心也是开口,言辞犀利准确,没给对方任何驳回的机会。
用这招也不看看庭审上都有谁在..
让张秉心对这个论点有好脸...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
当然。
「公诉人,请注意个人素质。」
「这里是法庭,不要对他人进行言语上的人身攻击与人格辱骂!」
「警告一次!」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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