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理和家庭裁判所那边的人没有打过太多交道————
这要是小兰成年了,接手的是正经被妃英理的「无罪辩护」坑过的检察官————
「秉公执法」可能已经是最佳道德风尚奖了。
按照纪一自己对相关刑法的理解————
受害人有过「昏迷」,确诊脑震荡,那麽就算後续康复顺利,一两天就能出院,完全没有任何後遗症,这案子只要检方较真,也能给个「重伤倾向」————
接下来,可能就得是「保护处分」,而不是简单的「训诫」完事了————
如果没有别的方面发力,这案子大概率会处於下限「保护观察」上限「少年院」——
而且,更糟糕的事情是————
就算是妃英理代理了本案,小兰却并不属於那种「听话」的「委托人」。
她的「单纯」与「善良」让她压根没办法像那些真正因为「我是坏人所以可以接受自己做了坏事」的人一样,认同律师「你闭嘴,直到我让你说话了你再说话,不要乱说给案件添麻烦制造对自己不利证词」的行事作风。
她一到警局就自己哭哭啼啼地把事情原委全说明白了。
自己因为各种原因误会自己妈妈出轨,所以就把人给打了的行为动机交代的明明白白。
这一下,事情就更严重了。
你别说现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妈和对方有「不当行为」,退一万步说,就算是真有,从法律角度来说,你也没权利在公共场合把人一脚踹上救护车。
更可怕的是什麽?
是这段证词一旦到了家庭裁判所那边,检方会怎麽理解?
被告觉得,只要在自己的认知中,存在出轨或者她认为不当的情感纠纷,打人就是合理的。
这tm可太吓人了。
这不妥妥的「高危险人群预备」?
而且,你现在确实在哭哭啼啼认错,可问题就是,你说了这麽多,你认错觉得自己做得不对的,是因为你搞错了原因,把兽医当情夫打了,而不是认识到打人这个行为本身有问题。
再结合米花这个,九成案件都是因为情感纠纷引起,恋爱脑杀人魔满地爬的现状————
检方能不应激才怪了。
甚至,事情到了这一步,对於检方来说还只是开始。
未成年人相关的案件,肯定会考虑调查家庭背景。
毛利家那个一地鸡毛,是经得起人查的吗?
你别管他们夫妻现在看起来是名侦探和不败律师女王,从家庭裁判所的视角里来看,这tm酗酒赌博的爸,离家出走十年,不承担子女教育义务的妈————
我勒个buff叠得满满当当。
甚至,如果他们再深入研究一下「被告」的过往经历————
什麽一拳锤裂电线杆之类的事情再被扒出来————
这就已经不是「短期少年院」能结束得了的了————
这tm,简直就是「社会上认定的极端危险个体」。
用一句非常「日式」的台词来解释,这就是「人生被一脚改变」的现实。
几乎可以确定家庭裁判所的人会在控诉中提出被告「对一般市民实施的刑法级暴力」,是「对社会一般人的攻击性」这一极其冷酷的判断。
小兰几乎可以肯定,百分百要进少年院了。
到这一步,事情还没有结束,甚至只是噩梦的开始。
因为接下来,小兰将要面对的,是帝丹高中「毫不犹豫」的背叛。
在这个国家的高中,学校最看重的就是「学校的颜面」,任何让学校「丢脸」的事情,都是「不可以被饶恕的罪恶」。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这边的高中,要招生的嘛。
人家家长看的,可不就是学校的声誉?
这事一闹起来,到时候人家就说「哎呀,帝丹高中啊,就是那个包庇少年犯的高中,我才不要让我家的去和进过少年院的坏人当同学呢————」或者更直白的「帝丹高中会把学生教进少年院」。
一旦沾上这个评价,有点权势有点社会地位的人,都不选择把自家孩子送过来,帝丹高中那可就彻底完蛋了。
这对学校来说,是灭顶之灾。
学校必然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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