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484章 妃英理职业生涯首败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大
中
小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最新网址:wap.80ge.info
    虽然来搜查一课的本意不是这个,但是————你很难看到小兰被当成嫌疑人後无动於衷。

    在纪一的认知中,你可以说小兰恋爱脑,也大概有人会觉得她过於圣母心,但是————

    被逮捕的小兰这玩意确实有点过於超出认知了。

    一个连连环杀手都不忍心伤害的「白莲花」,能在大庭广众之下故意伤害?

    再加上这案子现在还是妃英理帮她辩护。

    这不一眼顶针。

    我用脚指头都能看出来,这肯定是天意下场制造的米花骚操作。

    虽然没去过现场,也没了解案情,但是我大概已经猜到後续的剧情了,无非就是被打的人才是坏人,故意利用小兰打他制造「不在场证明」之类的计划————

    所以纪一打算看看这次米花人又整了什麽活。

    然而————

    一番打听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纪一懵逼了。

    这里面好像没有米花操作啊————

    小兰因为怀疑自己妈妈出轨,所以直接在咖啡厅里当着几十号人的面痛打无辜兽医——

    这tm哪来的小黑子写的ooc人设。

    我们小兰是这麽暴力的人吗?

    你告诉我她连连环杀手都不舍得打,炸弹客都要救,现在能因为「抓小三」一脚给人踹进医院?

    而且————

    虽然这麽说可能不太好,就从实际情况出发,就毛利小五郎和妃英理这个分居上十年名存实亡的婚姻————

    妃英理真要是想要开启一段新的感情————

    其实根本无可厚非好吗?

    但现在这些都不是关键问题了。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小兰怎麽办?

    按照这个国家的刑法,这种在公共场合动手的行为,是绝对意义上的「犯罪」,是刑法上写的故意伤害。

    甚至,按照法条的描述,都不一定需要把人打成什麽样,仅仅只是有意识地挥拳、推人、踢人,哪怕你只是「想制止对方」「吓唬他」「一时冲动」,从法律上来说,都能算作是「故意施暴」。

    更不谈小兰这种练过的,一脚把人踹出脑震荡————

    从刑法上来说,这玩意基础条款能判1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万日元以下罚金。

    除此之外,想要不蹲号子,一定要受害人出具谅解书并且你给出足够的赔偿。

    以现在这种脑震荡,大概率得住几天院的情况来看,大多数赔偿金在百万级别往上。

    而且,这还不是说对方是「好人」,可以不要你就能少给的。

    这玩意是刑法,不存在受害人可以撤诉,你赔少了,被检方揪着说你没有悔改,不够有诚意,那可就完蛋了。

    另一方面,虽然大多数情况下肯定到不了这种顶格处理,但是小兰这案子还涉及到了另一个敏感问题。

    那就是,小兰是未成年人高中生————

    这甚至彻底改写了整个案件的底层逻辑。

    这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就是非常奇葩。

    如果是学校内,未成年人打未成年人,那叫校园霸凌,甚至属於司空见惯的常态。

    但是一旦到了学校,未成年人打了别的人,甚至还是成年人————

    到了这一层,这个国家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核心目标就不是「宽容」,而是「危险性评估」了。

    通俗点说就是他觉得,你一个高中生现在还没成年,就敢把成年人打进医院,那等你成年之後,能做出什麽事情我都不敢想。

    所以必须严惩,甚至比对成年人打成年人还要判得严格。

    因此到了现在,哪怕毛利小五郎是警视厅的「老朋友」,妃英理也是「老熟人」,自暮老哥也完全不敢有哪怕一丁点的徇私。

    必须严格按照流程,戴手铐,压回来,找少年警察课的人一起过来审问,监护人到场。

    现在事情大概已经很明白了,所以,他们准备进行下一步,通报学校和联络家庭裁判所。

    嗯,因为小兰毕竟还是未成年人,所以接手的是家庭裁判所而不是普通法庭大概是这案子里唯一的好消息了。

    虽然仍然是公诉案,不可能因为受害人的态度撤案,但是至少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最新网址:wap.80ge.info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