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10年的有期徒刑・・・・・・
而身兼千山红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理的曾直元,明知从建设银行柘市支行贷款,须先拉一笔存款方可贷款,他与郭斌商量之后便使起了空手套白狼之法,将公家的1000万元存入建行某分理处。随后,曾直元通过伪造公司印鉴章、取款凭条,分两次将贷款所得的3000万元款项全部转到相关账户,以致将款项全部支解完毕・・・・・・
有点滑稽的是曾直元的律师为他准备的辩护词则如是――审判长、审判员: 柘市易安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曾直元的委托,指定我担任曾直元的一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查阅了全部的案件材料,并多次会见了被告人曾直元。经过认真的调查和严密的分析,我认为,本案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法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关于本案公诉书认定曾直元协同作案的事实 1、公诉书认定:“经被告人曾直元和郭斌密谋后商定:由被告人曾直元伪造公司印签章(为什么要伪造?犯不着),继而伪造取款凭条,将千山红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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