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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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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总局与公安部在山东召开了贯彻落实《方案》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全国工商、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方案》要求,总局会同“全整办”、公安部派出工作组对方案中确定的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广西玉林、来宾、安徽阜阳等地市打传工作进行了督查。派员对广东、云南、河南、山西、河北、江苏,湖南、湖北等地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调研和检查。

    各地工商机关按照国务院和总局的部署,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实行了一把手负责、主管领导亲自抓的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相继查处了一批涉及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金额巨大的传销大要案件。如:北京工商机关配合公安机关查处的万方集团公司传销案,经营数额168亿元,涉及9个省(区、市),28万多人,其中北京19万多人,目前已抓获首要分子23人,逮捕9人。

    贵州工商、公安机关查处贵州红蜘蛛药业有限公司传销案,涉及7个省市、10万多人,涉案金额15亿元,公司总经理等7人已被审查起诉。

    上海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上海伊藤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传销案,涉及全国28个省(区、市),涉案1万多人,非法经营额3000多万元,2006年7月,上海市工商机关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971万余元并处罚款200万元,同时吊销了伊藤博公司的营业执照。

    深圳市工商、公安机关查处万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涉及全国30个省(区、市)60多个城市,涉及金额数千万元,参与人员近10万人,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外,各地各级工商机关还严肃查处了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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