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和大清缔结和约的消息三天后传遍了大江南北,七天后传遍了整个远东,闽浙总督左宗棠以钦差大臣兼南洋通商大臣的身份,快刀斩乱麻的和以林永生为谈判代表的墨西哥帝国达成了这份史上谈判耗费最短的和约,《中墨福州条约》主要内容如下:
1、墨西哥帝国和清国正式建交,公使得住北京。
、墨西哥可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台湾、琼州、营口、烟台、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等通商口岸通商、租地、建房、准办慈善、医院、学堂和居住,若他国再有在沿海增开口岸,准墨西哥一律照办;
3、墨西哥得在中国各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并派兵船在这些口岸停泊;
4、天主教、耶稣教、东正教得入内地自由传教;墨西哥人可进内地游历、通商;
、日后中国若给予其他国家以通商等特权,墨西哥得一律享受。
6、确定领事裁判权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7、就墨西哥来华途中在东海遇袭事件,清国赠与墨西哥白银1万两慰问抚恤伤残。
这份条约堪称既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满清和列强签署的《天津条约》的翻版,但条约各款的措辞要和缓直白的多,
188年的天津条约和186年的北京条约是战胜国列强和战逼迫战败了的满清签订的城下之盟,而这次墨西哥和满清的建交,若不算上那1万两抚恤伤残的银子的话,都算是个和平平等的条约。
关键的第7条款中左宗棠争取到了”赠与“的字眼,以此为满清名义上付出1万两白银赔偿抚恤金做掩饰,当然,清国人这次面子里子都有,毕竟这1万两真金白银其实也不用闽浙总督掏,而是用从玛丽皇后银行得到的长期无息贷款的方式来解决。
紧随着《中墨福州条约》之后签署的,是附约《中墨福州密约》。密约的核心内容则是清国把闽江口粗芦岛租赁给墨西哥帝国,以供墨西哥远东舰队驻扎停泊并建立母港和基地,
墨西哥则保证在清国和墨西哥处于和平状态时,不允许任何第三方的武装兵舰未经照会清国的前提下,利用墨西哥远东舰队的母港做停泊、驻留、补给等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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