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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一月拍摄一部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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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拿到播放许可,找发行公司发行,定下档期,安排院线上映。

    新年期间大片扎堆上映,李铭他们电影最后审核下来,肯定也是16+,也就是十六岁一下的观众是不能观看的,十六岁以上的观众才能观看。

    这样一部电影,想要去争新年期间的几天根本不用想,还是乖乖错开这段时间,1月上映好了。

    刚好1月不会有什么大片,加上很多学生在1月底就开始放寒假了,票房应该不会太差。

    1月初,《电锯惊魂》通过审核,被评为16+一级,对于票房的影响不小,但是李铭已经十分满意了,总好过不能通过审核。

    电影通过审核后,就是找公司发行!

    星火科技传媒和优土并有合作,所以找到了千里影业商谈合作,准备将《电锯惊魂》的发行,交给千里影业负责发行。

    但是千里影业并不看好这部电影!

    一,电影不是大制作,拍摄成本1000万不到?算是小制作!

    二,没有大牌明星,全部都是新人出演,没有一点粉丝基础。

    这种三无电影,还是16+的评级,发行可能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一般发行一部电影,收票房分账的8%-20%,像《电锯惊魂》这样的三无电影,发行商会承担很大的风险,基本上就要收20%以上的发行费。

    这一点,星火科技传媒是绝对不能答应的。

    梁国栋甚至都没有请示李铭,就直到肯定不行,拒绝了这个条件,选择了星火公司自身承担宣发费。

    也就是给发行公司钱,自己出宣发费用,票房分账就和发行公司无关。

    最终,星火科技拿出500万做宣发费用!

    对于拍摄成本不到1000万的电影来说,500万的宣发已经算不错了,这样算下来,《电锯惊魂》的成本也有1300万,对外宣城1500万都不是问题。

    反正《电锯惊魂》是一部小制作,何况还是一部16+的电影,在千里影业看来,根本不可能收回成本,千里影业答应了这个条件。

    梁国栋和千里影业签署合约后,说道:“多谢施总,我们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施明是千里影业的一位副总,在他看来,星火科技传媒这部什么《电锯惊魂》的电影,是肯定亏得连裤子都不剩。

    作为非常小众的恐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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