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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栖凤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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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对于亲情之类的事情,原本就看的很淡。要不是因为孙这个姓氏在他行商之时还是有用,而不守家规绝对会给他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的话,孙承欢是死是活,他才不会管。

    现在,不得已管了,却也不是要管的很认真。

    把孙承欢接到了自己位于东海之滨的迎遨城,在城中的平民区给他弄了一套小房子,养到八岁,送出去。

    然后,按照祖训,安排他进入迎遨城的国立学校,并为他申请了孤儿补助金。

    孙承欢的伯父很精细的算了,从孙承欢的父亲那里接收过来的遗产刚好全部花完。

    之后,还不太懂事的孙承欢就这么开始了自己一个人的生活。

    一晃,就是六年。

    六年里,孙承欢像是野草一样的生长着。

    顽强,茂盛。

    “大哥,你说的那个树真的在这一片?”

    “是啊!我说话你不信?”

    “二哥你也别慌嘛,找得着就找,找不到也无所谓啊!”

    “……什么无所谓!你们忽悠着我去特里大叔那里买把斧头……这玩意要用我一个月的补助金呢!要是一点回报都没有,我下个月喝西北风啊!”

    “怕什么,我和老三在这儿,还能饿着你不成?”

    “我不能要你们的钱……”

    “知道!知道!你们孙家的祖训……那这个斧头算我买的行不行?”

    “……早说嘛!”

    “废话,这玩意我买来了还不是扔了,总不可能拎回家啊!被我父亲看到了,不打死我……”

    “……”

    三个年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男孩子在迎遨城外的树林里,一边走着,一边斗着嘴。

    里面,有那个个子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低的人,就是孙承欢。

    一头乌黑的头发,是蓬莱人的标志。面孔上则是有些艾斯大陆原住民的影子,比如高高的鼻梁,还有深陷的眼眶。

    当然,深黑色的瞳孔依旧在。

    面容整个看起来说不上清秀,是因为在他旁边,那个个子比他高出去半头的人,要比他好看的多。

    一头金色的长发随意的扎在脑后,越发显得他整个人有一种英俊阳光的帅气感

    这个人叫做克特兰・波尔。

    而在另一边,亚麻色的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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