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0万请叶明过来做一些事情,这个呢很显然就是非常不错的一个选择的。在这样的一个事情上面。很显然这个埃文也是选择了给钱办事儿了。
叶明马上就点点头说:“行,只要是咱们商量好了,怎么办就行了,给钱嘛,对不对你的。要求呢可以写在合同里面,咱们就按照合同来办事,咱们这是商业社会嘛,对不对?
遵守合同。必须得不遵守合同的话,那律师也不是吃素的对不对?所以说给钱ok没问题。
你呢先给钱,因为我提意见和写写剧本是不一样的,写剧本是需要时间,大概需要一个月连写的,修改得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所以说你在我写完剧本以后呢,就再把钱给我的话,这也可以,但是提意见的话,那仅仅就是说是属于一锤子买卖。
我可以说完这些意见以后呢,你就决定用或者是不用到时候呢,我没有控制你们的能力的,你如果说是赖账的话,那我也没什么办法,只有打官司了,而且打官司是非常的耗费时间精力的。
这一点我是比较讨厌的一个行为,所以说我先收钱,如果说我收了钱不办事。你可以告我呀,对不对?你们是大公司也不在乎这点麻烦对不对?
你们有专业的律师帮你们,所以说你们就不会担心我反悔,因为我是不会反悔的,我作为个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那我要敢反悔的话,你们有的是办法收拾我甚至说直接的去法院告我都是可以的。
在这个事情上面我。自己保证我自己不会拿了钱不办事,我是属于非常有商业信誉的那种人,我是属于拿了钱,只要我认可的我肯定会办事的,你们不相信可以写在合同里面嘛,对不对?
就是说有惩罚性的,条款都是可以的,前提就是说我们这个合同呢必须对双方都是对等的那种的,你不可能说是你们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根据我这个是不行。
就算是签合同的话,那也是要公平公正的签合同,这样的话对大家都是有好处都是有保证的,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问题上面呢,我是属于那种拿了钱肯定办事的。
但是呢,你们公司是不是就是说是我提了意见以后就一定会。再给我钱呢,这个我可不敢保证,甚至说你这个老大就不敢保证,因为你虽然是漫威的老大,但是漫威还是有其他的董事的。
到时候如果说其他的董事不太愿意的话,你有可能命令是执行不下去的这一点,我是不会去赌的,所以说先给钱然后办事情这一点是我自己一项认可的一个事情。
尤其是说这种提意见的这种问题必须。得先见到钱才行的,如果说借不到钱的话,那么ok,对不起。我不能够给你提供什么意见,大家伙该吃吃该喝喝马上跳,但是呢就不要牵扯什么商业行为呢。不要说什么改剧本提意见那些都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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