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的选择。皇家海军的舰队司令正是纳尔逊,这也是他第一次带领皇家海军这么大规模的舰队参战,作为天生的海军将才,纳尔逊沉着冷静。他研究了之前皇家海军的失败,美国人取巧利用了轰炸机打乱了皇家海军的阵脚。不过纳尔逊明白,那些轰炸机的航程有限,特别是美国人根本也没有多少架,只要保持他的舰队的机动,这些轰炸机就对他的舰队没有什么威胁造成。
纳尔逊也同样重视对飞机的使用,英国的巡洋舰有一部分是带水上飞机的,能够对大范围海域进行侦察。同时纳尔逊还带来了不少护卫舰。皇家海军的护卫舰在设计上就跟大唐和美国的护卫舰不太一样。这些护卫舰被认定为消耗品,他们吨位不大,几百吨到一千吨,防御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却装备着十联装的鱼雷发射管和射速惊人的速射炮。特别是这些护卫舰的速度可以达到29节,也是英国皇家海军中速度最快的船。
这些护卫舰的主要作用是,发动快速突袭,为己方的主力舰挡枪眼,拥有一定的侦察能力。可惜这种定位下的护卫舰远洋能力并不好,问题也不少。但英国人可以每年造好几艘,也迅速地充实起了自己的舰队。
在战役之前,纳尔逊的水上侦察机首先在纽芬兰岛以东七十多海里的位置发现了美国海军的巡洋编队,二艘巡洋舰和四艘护卫舰。可是纳尔逊并没有直接扑上去,反而命令侦察机继续扩大搜索范围,又派遣了快速护卫舰过去。
事实证明,纳尔逊的谨慎是必要的。因为这支巡洋编队是美国海军扔出来给英国人的诱饵。一旦英国人咬钩,那么这支速度很快的巡洋编队,就会将皇家海军诱入自己的伏击海域,提前摆好阵势的美国海军将会用炮弹招呼英国人。
美国人则因为纳尔逊没有咬钩而变得比较焦躁,他们的水上侦察机也在扩大侦察范围,但仍未发现皇家海军的主力所在。反而,美国海军令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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