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不想着我,还这样‘浪’费,你说你自己‘混’不‘混’蛋?!”
老侯脸也红了,自己确实只记得自己高兴,倒是把这位老酒虫给忘了。
面对对方的质问,实在没办法,然后……把手指往天罪身上一指。
说道:“酒……酒也是这位公子的。”
秃头一愣,转头看向天罪满脸狐疑。
“咦?你这小子倒是……倒是有钱呐!这琴是你的,酒又是你的,嘿,那个……酒还有吗?”
天罪点了点头,仿佛是因为对方称自己为‘小子’有点不高兴。
便说道:“酒自然是有的,而且有很多,只不过老前辈说自己喝过世界上所有的酒……这在下不敢相信。”
秃头道:“哎呀,你这小子也不信?哼哼,那好,但凡你能说出一种酒来,若是我没有喝过的,那便……那便……你怎么都成!”
天罪苦笑摇头道:“前辈勿怪,前辈也毋须跟在下打赌,只不过在下就是这样的‘性’格,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算人情。就像侯老哥说他的琴好,在下认同他的人,却不认同他的话,便要说出来,虽然有些讨人厌,但这就是在下的处事原则。在下也不求老前辈什么,只要老前辈不要再说这样的话便可,因为……呵呵,太过小巧这天下酿造者的心意了。
世间酒水何止千种万种?都是百姓们智慧的结晶,人分万种,酒分千类,如若是说全都喝过,就如同说见过这世间所有的人一样,让人贻笑大方。”
秃头这下生气了,摆手道:“别扯着没用的,我便是都喝过,你若举不出例子来反驳我,哼!别说你现在是来治病,便是没病,我也把你打出病来!”
天罪叹了口气,说道:“那好吧,传说有一种酒,在苦寒之地酝酿而生,它的由来是田间多出很多野生麦梗,有小毒,人吃了会闹肚子,但只要将这些麦梗存放在木桶之中,添上几样特殊材料,存储半年,就可以形成润口的美酒。”
秃头赶忙说道:“这是‘野草黄’!因为酒水会带有焦黄之‘色’因而得名,其酒辛辣无比,却又带有草木芳香,是世间难得的美味,这酒在民间已经流传了几千年,只不过直到一百多年前才被官宦人家发现,倒是印证了那句‘酒香也怕巷子深’的话了。”
天罪笑道:“老前辈果然称得上是博学。”
随后又道:“还有一种酒,存世极少,只在广袤森林之中有,是勤奋的鸟儿在秋季衔来足够的野果,存储起来,以待过冬,可惜……因为某种原因,这些鸟儿不行死去,这些果子便没谁来吃,在树‘洞’中一放便是经年,又很巧合的,这树‘洞’中有其他某种东西,将那些果子发酵酝酿,最终从树下流出美酒,飘香十里……”
“这叫‘凤来朝’!天呐,你小子连这种酒都知道?你也算是博学了,哎呀呀,这种酒当真是人间绝品,乃天造地设之物,我就喝过一回,可至今依然难忘那种味道,当真是……之所以叫它凤来朝,便是天鸟凤凰闻到了这酒香,都要从天际飞来品尝一口。”
说着还美美的砸吧砸吧嘴。
随后道:“不过你能拿出来那种南明国的血‘色’之酒,也算是难得了,其实很多人不知道,那血‘色’之酒存世只有数桶,是南明一活从秘境得来,哎,这种酒竟然大肆贩卖?当真是暴敛天物,等酒没的时候,倒要看那一活怎么哭。”
天罪笑道:“前辈连这种秘辛都知道?当真……让在下汗颜,不过下一种酒,前辈一定不会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