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立刻弥漫一股清新的香味,再定眼一瞅,内面哪里有什么药丸,不过装着些紫色液体,“这是什么?”
“灵香水,是用稀有的灵香草提炼而成,世子专派人搜罗到的,说,说是去除疤痕的良药,千金难求。”金凤瞥了一眼李墨言的脸,小心翼翼道。
“啊?”李墨言放下瓷瓶,手不自觉摸向左脸的刀疤,“很难看么?”
金凤猛地摇头,“不不不,小桃红在我们心里最美了!”
“呵呵,我不在意的。”李墨言低下头,眼睛微微有些潮湿,内心不由生出一股愧疚,视线又转移到了垫在最底下的红布上。
她挪开零碎物品,一方鸳鸯戏水的绣品呼之欲出,“这是做什么的,真漂亮,是金凤你给我绣的吗?”
金凤谦虚点头,眼眶又有泛红趋势,“嗯,小桃红救我于危难之中,金凤实在无以报答,只能亲手为你刺绣一方喜帕,还望小桃红莫要嫌弃。”
“不不不,我哪里会嫌弃,这绣工可比我娘亲强多了,看这对鸭子多活灵活现~”李墨言唯恐她掉眼泪,连忙安慰,“只是喜帕做什么用的?”
洗脸?洗脸不至于用这样好的布料吧,而且这颜色也太艳丽了~
李墨言拿到脸上蹭了蹭,她爱死这种冰凉滑溜的触感了。
“小桃红不认得鸳鸯么?”金凤指着喜帕讶异道。
李墨言闻言小脸一红,“我自小在山里长大,确实不认得,原来这就是鸳鸯啊。”
金凤这才释怀,看向李墨言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怜惜,“难怪你不知道喜帕的用途,喜帕就是新娘子成亲时用来遮挡容貌的。”
“成亲?”李墨言一愣,思绪立即飞到九霄云外,幻想起自己成亲时的场景。
新婚之夜,她细心妆容,以最美的姿态躲在大红喜帕之下。
书呆进屋,温柔注视,用挑杆掀起她的喜帕,而她一脸娇羞抬头,娇滴滴地唤他“相公~”
等一下!
为什么书呆长得跟妖孽男一个模样???
见她久久不出声,脸上一会娇羞一会惊讶,金凤着实纳闷,试探道:“小桃红,你想什么呢?莫不是在想你的情郎!”
李墨言惊醒,回想起妖孽男的一脸温柔,身上直起鸡皮疙瘩,连忙否决,“不是!他才不是我的情郎!”
“哦~~小桃红还真有情郎,而且还不止一个~~”金凤捂嘴坏笑,随后又担忧道:“小桃红可要牢牢看住了,莫不要被他人抢了去。”
金凤毕竟出身风月场所,也深知男人喜新厌旧的心性。
“放心吧,他肯定不会。”李墨言一口笃定,不禁想起了那一屋的画卷,脸上尽显小女人姿态。
看到她一脸幸福,金凤也不好再劝,只是一再嘱咐,叫她路上小心。
待送走金凤,城门已经大开,散乱扎堆的人群在守城兵的监督下已经排成了长队,一路人马急着出城,一路人赶着进城,一切井然有序,只是这速度实在叫人难以恭维。
“怎么这么慢!哪来这么多人进城?”队伍里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声,惹得众人纷纷跟着埋怨,好在队伍里也有知情人耐性地解释起来,“你不知道么?神医后人也被困在豫州城,这些进城的人大多是来求医的,我跟你说哇,这神医不仅医术高明而且长得可俊俏了,所以……”
那人话还没落音,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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