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是海归,在国外可能已经习惯了aa制,但是回国了嘛,就要恢复到咱们中国人的习惯。”
“好啊,恢复!那也应该是我请才对。虽然我在外面的时间不算短,但我仍还记得男士是该为女士买单的。”
叶胜男会想要请客,完全是因为心中对于向坤的感激。有些话不需要明说,她也心知肚明。向坤想要租房子,去哪里都好。而专门跑来和她合租,其实就是在帮她。所以于情于理,她都该有所表示才行。请吃顿烤串而已,她觉得已经够不好意思的了。
她甚至为此还在心里想了说辞,只是她没有想到向坤居然很快的找到反驳她的话来。看到他很认真的样子,叶胜男想了一下,还是点了头。
不是说她小气,而是觉得这时没必要和他争这些。想想之后两个人还要在同一屋檐下生活,她应该有一段时间找不到什么工作。那么她完全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多照顾着他些。
再怎么说,她是个女人,有些活计总是女人来做,在先天上占有优势。
这是叶胜男现在心里所想的。但是不久之后,当她和向坤的合租生活开始之后,她就意识到,她真的只适合当米虫。
向坤见到叶胜男不争了,并没有觉得她刚才说要请客是故意那样说的。点了些肉串之后,两个人还要了两瓶啤酒。他知道她有酒量,所以也就没有装什么样子,给她点汽水或是饮料什么的。
叶胜男刚想着和向坤聊些什么话题,总好过这样大眼瞪小眼的干坐着。忽然听到了阴阳怪气的声音。
“晚餐就用这个打发啊?真够寒酸的!”
叶胜男下意识的转头看过去,就看到一艳装女站在那里一脸的鄙夷的看着他们。她在脑海里搜索了一圈,也没有想起来这女人是谁。于是在想不起来这艳妆女是何许人也之后,叶胜男脑海中只冒出一句话来。
这女人别再是脑子有毛病吧?
叶胜男想不起这个女人是谁了,可是向坤认得。说起来,要不是才回国就去见她。他和叶胜男也不会遇到,更不会认识,也就更谈不上之后的接触了。
再加上他本身就对她有着些许抱歉,所以即使对方说话夹枪带棒的,向坤也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予计较。不过,他看到叶胜男明显是忘记了,一脸迷茫的看向自己。于是就对着叶胜男做出了解释。
“就是上次星巴克里的那个人。”
叶胜男做恍然大悟状。怪不得呢?难怪就觉得应该是认得的,却偏偏想不起来。果然她只记得那艳妆,却记不起这个人的长相。所以,当她以更加让叶胜男受不了的艳妆出现时,叶胜男直接把她归于精神病人的范畴。
因为知道了她是谁,所以对于她说的话,叶胜男迅速在心里做了分析。那腔调摆明了就是借这次机会想要找回场子的嘛!
看了一眼那艳妆女。叶胜男是那种很惹人生气的从头看到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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